绵阳市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
按照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充分发挥地方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存地方历史文化记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乡村振兴,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
《通知》要求,要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乡镇(街道)、村庄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演变历程、改革创新成果、资源产业优势、地域文化特色,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通知》提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纳入编纂规划的特色村(含社区)都要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其中,列入重点编纂任务的乡镇(街道)、村,2025年之前完成编纂和出版任务;未列入重点编纂任务的乡镇(街道)、村,2028年之前完成编纂和出版任务。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编纂工作规划,研究部署各阶段编纂工作任务,编纂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编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将编纂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总体工作部署,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编纂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选派(选聘)得力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和各县(市、区)、园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抓好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和审查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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