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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雅办发〔2016〕46号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3 10:57:5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三届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雅安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27号)精神,结合雅安实际,为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地方志事业工作部署,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存史、育人、资政”独特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挖掘雅安历史文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推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市、县(区)地方志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法定职责。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推进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旧志整理、地方史编写出版、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服务共享。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拓宽用志领域,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建立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平台,形成修用结合、修用互促的良性机制。

5.坚持开放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与时俱进,开门修志、开放治志,推动理论、制度、管理、方法创新。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依法治志工作得到加强,地方志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志鉴编纂水平进一步提高,地情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资源抢救与保护开发利用体系、质量保障体系、信息化工作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

1.全面完成《雅安市志》和第二轮续修县志编修出版任务。

2.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展行业志、部门志、企事业志、学校志等编纂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3.完成《“4·20”芦山强烈地震雅安抗震救灾志》和芦山、宝兴、天全、雨城、名山、荥经、石棉7个县(区)“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出版任务。完成《汶川特大地震芦山抗震救灾志》编纂出版任务。

4.组织雨城区上里镇、名山区蒙阳镇、荥经县严道镇、汉源县清溪镇、石棉县安顺彝族乡、天全县始阳镇、芦山县芦阳镇、宝兴县灵关镇等开展名镇(乡)志编纂工作。

5.引导支持雨城区中里村、名山区红草村、荥经县建乐村、汉源县富民村、天全县紫石关村、芦山县围塔村、宝兴县夹拉村等编写村志(史)。

6.开展简志、专业志、特色志、专题志、民俗志、街巷志、图志等编纂出版工作。组织开展《雅安脱贫攻坚志》编纂工作。

7.支持少数民族待遇县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鼓励其运用汉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编纂地方志书。

8.开展编修工作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编纂体例等调研工作,通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学术交流、考察调研等方式推进学术探讨。在条件成熟的县(区)开展第三轮志书编修试点工作,为市志续修和第三轮县(区)志编修做好资料收集、人才队伍、组织机构等基础准备。

(二)全面提高年鉴编纂水平。

9.完善市、县(区)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水平,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适时开展年鉴多语种编纂工作。

10.引导具备条件的部门、行业、企事业、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11.通过召开年鉴编纂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课题研究等形式推进年鉴编纂理论研究。

(三)开展地情书籍编纂。

12.围绕全市文化发展重点工程,分别编纂出版反映汉文化、熊猫文化、茶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感恩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内容的书籍至少一部。

13.开展专题资政研究。组织开展重大事件纪实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纂工作,跟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生态文明建设、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产业调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资政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4.组织编写适合党员、干部、群众、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地情读物或乡土教材。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待遇县运用汉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做好各类地情书籍编纂。

(四)推进地方志资源开发。

15.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对各类志书、年鉴等地方志成果进行深度开发,以出版概览、史话丛书等形式推进成果转化。

16.实施地方典籍整理工程。采用影印、点校、提要、辑佚等形式,实施旧志等地方典籍整理工程。完成《雅州府志》整理工作。开展旧志数字化建设工作,建成全市旧志全文数据库,启动地方典籍目录整理工作。

17.运用信息技术、古籍保护技术,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进行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倡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开发研究。

(五)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18.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运用执法检查、行政督察等手段,落实市、县(区)志书三审制度和地方史研究申报审查制度。

19.推进地方志质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资料报送、稿件评审、质量评价、审查验收、批准出版以及修订、重修、再版等制度,为地方志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坚持质量至上,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六)推进地方志资料建设。

20.贯彻落实《地方志书和地情文献征集办法》,建立地方志资料征集、保存、管理制度。

21.实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做好资料年报试点和研究,学成果评奖、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制保障。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出台《雅安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地方志法规规章的宣传,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进依法治志。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考核,健全和完善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志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担负的工作任务相适应,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八到位。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引才育才机制,完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技能,培育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把地方志干部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列入统一规划,为地方志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大对志鉴主编(总纂)等各类地方志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相关工作。

(四)强化宣传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挖掘宣传题材,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宣传精品。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单位)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雅安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要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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