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内江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内江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促进内江市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5〕9号)、《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内江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功用,依法有序推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前进方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发、编修、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内江地方志文化发展繁荣。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贯彻国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坚持依法履行地方志组织、编修、指导、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及“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体制机制,增强地方志工作法治意识。
3.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志鉴编修主业,统筹兼顾,推动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地发展地方志事业。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客观有据、系统精要;坚持精品意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充分反映当地历史发展的精品良志。
5.坚持修用并举。围绕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众需求,发掘地方志优势资源,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宣传,提高民众读志用志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内江市第二轮志书编修任务;市、县两级一年一鉴实现公开出版;地方志资源利用与保护、方志信息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化服务水平不断得到加强;内江市方志馆完建;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基本形成,推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成志书和年鉴编修。
1.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修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第二轮志书编修出版任务部署,以及《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四川省市县级志书质量标准》等规定,质效并行,严把志书编修质量关,到2017年,确保完成内江首部地级志书的编修工作,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6部志书的公开出版任务。
2.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各撰稿单位要按时保质完成撰稿任务;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内江年鉴》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年鉴的便捷性、实用性、特色性、可读性,不断提升年鉴编纂质量,打造出精品年鉴。到2017年,实现市、县(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并公开出版。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开展部门、行业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3.做好第三轮志书编修准备。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对第三轮志书编修的组织规划、管理运作、续修方式等模式进行调研和探索,为全市第三轮志书编修做好准备。对开展和准备开展地方志编修工作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内江部分的组织编纂。
4.鼓励编修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部门志、行业志、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等。依法监督本级部门志鉴、特色志鉴编修工作。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读志传志用志。
5.组织开展旧志整理考录。按照《四川省旧志整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旧志的整理、点校、考录、辑佚、出版工作,采用现代数字化科技信息技术,建立全文数据库对旧志进行留存。
(二)加强对地方志资料的征集和编研。
1.加大对地方志资料的征集和保护力度。依法开展地方志资料的征集工作,加大向社会各界征集特色地情、家谱非遗、红色文化等各类地方志资料的力度,加强对当地重大事件等纪实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纂工作。建立健全资料征集、整理、奖励、登记、使用管理、安保防泄密等工作制度。充分运用相关高科技保护技术,加强对地方志古籍资料的抢救、保护力度,确保地方志各类资料得到规范、科学地收存、保护和使用。各修志部门(单位)在完成编修任务后及时将资料长编、志书等资料移交同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保存。
2.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围绕地方志资政、育人功用,抓住建设文化内江的机遇,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符合民众需要为切入点,深入挖掘内江历史文化资源,对能突出反映内江历史文化精髓的地方志文献资料进行加工利用,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地方志的文化魅力和服务价值。以内江的优秀历史文化为主题,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地情读本“内江资政育人系列丛书”的编辑工作,一书一题。“十三五”期间,每年编辑出版丛书1—2部。
3.深化地方志研究与合作。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题研究,拓展地方志研究的渠道和空间。借助内江地方志期刊、网站等,增强理论和专题研讨和交流力度。加强与党史、档案等相关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体系建设。加强与省方志办及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合作,举办和参加地方志理论培训。
(三)深入开展地方志宣传服务。
1.开展地方志“七进”活动。市、县(区)两级地方志办公室每年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等贴近民生的“七进”宣传服务活动,服务当地经济人文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2.办好“方志沙龙”和“方志讲堂”活动。通过“方志沙龙”“方志讲堂”等形式,深入推进地方志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不定期举行“方志沙龙”活动,举办“方志讲堂”活动至少6次。
3.编辑地方志期刊和信息简报。继续编辑市级地方志半年期期刊《内江史志》,通过期刊彰显内江人文风貌,服务对外文化宣传交流。至2020年,实现三县两区地方志期刊全覆盖。编辑地方志信息简报,将信息简报纳入常态工作。
(四)强化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建立科学的人才引用机制,强化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稳定的专兼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一支由专业队伍、业余队伍、联络员队伍构成的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地方志研修队伍。
(五)加快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以内江方志信息网为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地方志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加强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等文献的数据库及专题分类建设,实现地方志资源数字化,为各界查阅使用提供便捷优质的信息服务,有效保护、开发和共享地方志资源。
(六)大力推进市方志馆建设。加快内江市方志馆建设,加强对方志馆技术设备购置资金的投入,至2020年,将方志馆建成技术先进、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数字化展藏馆。加强与档案馆、图书馆等机构的协调与合作,不断丰富馆藏,丰富其功用,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有条件的县(区)要规划建设方志馆,确保地方志文献资料得到科学安全的保存和利用。
(七)加强审查验收体系建设。以国家、省对志鉴编修的质量标准规定为准绳,严格坚持志鉴审查验收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行政督查,不断总结编修经验,调整和完善篇目设计、资料报送、编修统稿、志书评议、三审定稿、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地方志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依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任务,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切实落实认识、领导、责任、力量、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一纳入,八到位”要求。
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度、资料收(征)集制度等工作责任制度,以及确保志书质量的系列标准规定以加强管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法对地方志工作进行配套规范;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依法纠正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科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地方志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单位),可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学校、乡镇(街道)等开展地方志工作。
(三)强化人才支撑。打造“大方志”网络专业人才库,探索和建立适合地方志工作的人才培养、引进的机制和措施。组织人才参与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开展的干训等活动,增强人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化对人才尤其是负责人、主编、编修人员的专项培训和专业继续教育,组织参与高等院校开办的地方志专业培训教育,为人才创造稳定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扬活动,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地方志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进展、新成绩、新贡献。发掘地方志资源里有宣传价值的题材,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地方志影响力。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规划纲要,制定县(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地方志事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内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对本发展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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