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17 15: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7〕1号)要求,现发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永兴巷15号21楼,邮编:610012,电话:028-86522568)。

一、概述

2016年,省地方志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

 省地方志办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四川地方志”网站改版升级,通过完善栏目设置、优化页面设计等将该门户网站打造成丰富、美观、全面的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方志四川”微信、微博公众号建设,积极促成“方志四川”微信入住“今日头条”。至此“一网、两微”新媒体信息传播格局完备,地方志系统各类信息得以广泛传播。

(二)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在“四川地方志”网站开辟重点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的同时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设立省政府常务会议、党建工作专题等重要栏目,对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会议精神等进行刊载。此外,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通过设立征集调查、编读互动,举行在线访谈等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提升大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深化信息公开。

(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公开信息审查机制

为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我室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加强对信息形成的各个环节的管控。严格要求各处负责人把好信息审查“第一关”,就语言、文字、内容等进行审核。各处完成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把好审查“第二关”,对通过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的文字予以签批发布。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均实现凡公开必审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四川地方志”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四川地方志”网站新增信息发布316,其中“概况信息”38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82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其他信息178条。及时发布了我室工作动态、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人事招考等重要信息。 2016年,“四川地方志”网站月浏览量达数十万余人次。

(二)通过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利用“方志四川”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86条,自3月改版以来,累积关注人数576人,浏览量84310次,15700人; 在“方志四川”微博上发布信息150条,自12月改版以来,加关注77人,阅读总数30308次,点赞25次。

(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我办共编发《省地方志办简报》28期;刊发《巴蜀史志》6期。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室未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省地方志办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以下几方面还有待改善: 一是“方志四川”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的公众知晓度、参与度还有待提升;二是政民互动欠深入。

2017年,我室将继续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审查工作,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宣传,提升我室“一网、两微”平台的群众知晓率,使大众更加了解、熟知地方志工作,从而更好的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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