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办机关职能简介。
(二)办机关2023年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办机关职能简介
省地方志办机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拟订《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承担审查验收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机关2023年重点工作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地方志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培养和选拔干部,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打牢政治思想根基。强化保密宣传教育,筑牢保密安全防线。录制并出版《四川方志讲堂》培训视频,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地方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四川省地方志专家库,持续更新四川省地方志人才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抓实巡视整改,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教育整顿,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持续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廉政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倾力抓好定点帮扶。持续抓好古蔺县黄荆镇田坝村定点帮扶工作,做好驻村干部管理服务。开展支部共建,各党支部全覆盖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实施消费帮扶、推动教育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扎实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指导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指导。扎实推动中国名镇志、中国名酒志等系列名志工程志书申报与编纂出版。积极推动并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部门(行业)志鉴编纂。
持续强化质量建设。加强质量规范建设,制发《〈四川省志〉质量体系建设纲要》《四川省综合年鉴质量体系建设纲要》《四川省市县志质量体系建设纲要》,严格落实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审查、复核及质量抽查制度。鼓励支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申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四川省年鉴精品工程,创建四川年鉴精品品牌。高质量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及利用,留存重要工作资料。
做好重大编纂项目。抓好《四川扶贫志》《四川全面小康志》启动及编纂,抓好市(州)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业务指导,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2023年卷编辑出版。推动《四川省志》未出版分卷加快工作进度。加快推进《四川抗日战争志》编纂,推动《四川当代史》《四川简史》《四川抗战历史文献》出版。推进《四川客家志》《四川羌族通志》《西康通志》等编纂。
着力强化资政辅治。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等重大课题,推出高质量、高价值的资政成果。继续办好《资政参阅》《四川要闻》《四川年鉴(简本)》等,服务党政决策。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大熊猫图志》英文版、《九寨沟图志》编纂出版,指导《川金丝猴志》编纂,启动《四川地理标志产品大观》编辑;推进《巴蜀史志》“三苏文化”专刊、“第二轮修志”增刊(暂名)编辑出版。常态化推进《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四川省地方志发展报告》。深入挖掘四川文物游径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助力文物游径建设。
做好地情开发利用。深入推进四川旧志、史料文献的整理及点校。推进志鉴、地情文献资料数字化及全省数字化成果征集,充实四川省数字方志馆。编纂出版《蜀韵纪事》(第四辑)、翻译日文版《四川省综览》,对《川茶志》进行音频转化制作,推进《四川方志中的红军长征记忆》编纂出版。
加强宣传弘扬。加强《巴蜀史志》期刊质量建设,持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办好四川省情网,定期更新、维护“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矩阵。推进“史志七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充分发挥地方志平台优势、资源优势,加强与“学习强国”四川学习平台、《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等合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巴蜀文化。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讲好四川故事,传播四川文化。
夯实馆(室)建设。积极推进四川省方志馆、四川省数字方志馆、四川省方志文化交流中心、四川省方志馆高校分馆建设,指导各地建好、管好、用好方志馆、史志阅览室。
深化理论研究。开展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相关工作。发挥地方志学会、巴蜀方志文化研究中心作用,加强与省内外史志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交流,助推事业发展。以二轮修志工作总结和三轮修志工作谋划为重点,召开四川省地方志宣传工作培训暨方志理论研讨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省地方志办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办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办机关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73.4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川省扶贫志》《四川省全面小康志》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办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2273.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3.43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办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227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33万元,占52.58%;项目支出1078.10万元,占47.4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73.4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川省扶贫志》《四川省全面小康志》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3.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00万元、教育支出12.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2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办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3.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川省扶贫志》《四川省全面小康志》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00万元,占21.20%;教育支出12.40万元,占0.55%;科学技术支出1428.41万元,占6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4万元,占6.43%;卫生健康支出74.74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129.74万元,占5.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3年预算数为482.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方志文化交流中心改造项目基础建设工作。
2.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23年预算数为12.4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日常培训工作,举办地方志党建和业务培训。
3.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832.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3年预算数为596.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3年预算数为5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生活补助等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94.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6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12.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0.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79.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23年预算数为49.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20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办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办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3.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20万元,增长42.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办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办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办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273.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91.48万元;公用经费项目5个,涉及预算203.8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16.1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6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年鉴社发行收入、入刊宣传收入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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