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省财政厅: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政治定力;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转作风;深入贯彻新《条例》,坚持依法修志;加快《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全力推进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工作;积极推进四川历代旧志抢救保护和整理出版;加强地方志文献资源服务社会各界文化需求工作;四川省方志管建设及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执政能力水平建设。
二、部门概况
我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有二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四川年鉴》社)。省志编委编制人数40人,2014年末在职人数38人,离休2人,退休24人。四川年鉴社全额拨款编制人数5人,自收自支6人,2014年年末在职人数全额3人,经费自理6人,退休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志编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441.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0.10万元,事业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1.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1.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31万元,专项支出6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志编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修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志编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918.1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35.44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住房保障。
(三)医疗卫生支出31.63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医疗保障。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7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持平。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10人,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中指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委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29万元预算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原则,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办公时尽量乘公交车。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用于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志编委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10.26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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