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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指导监督

作者:马小彬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20 17:4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第二轮修志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展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在编纂的组织、业务指导中折射出的问题,特别应引起各级地方志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加大调研力度,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各级各部门编纂的第二轮志书真正成为“资政、教化、育人”的良志精品。

一、 值得注意的问题

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地方志条例》规定,全国各省市区相继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对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发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组建了由省级领导任主任的编纂委员会,把志书编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通过制定编纂方案,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编纂工作,并在日常编纂工作中加强了领导和督促;各级人大和政协开展了对修志工作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第二轮修志工作体制和机制,在政策上、组织上和工作条件上提供为编纂工作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各省区地方志部门相继印发了一系列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质量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用于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编纂工作;各级地方志部门、各参编单位积极组织,加大了对编纂人员的编纂理论知识与编纂技巧培训、理论研讨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第二轮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目前,一批第二轮志书成果相继问世,受到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好评,为繁荣和促进中华民族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精神文化产品。

但也应看到,第二轮志书编纂中也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譬如,在制定第二轮志书编纂规划中,各级地方志部门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整合地方志资源,在规划第二轮志书、年鉴编纂任务时,开发更多的文化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在主要对省(市、县、区)志、部门志的编纂指导中,如何适应需要,承担起对历史文化名村、乡镇志、特色志、大学志、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所有制机构单位编纂志书的指导工作,以传承对社会各类组织单位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历史的记忆;在印发的志书编纂规范性文件、标准上,如何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提高在志书编纂质量标准要求上的可操作性,并出台一些技术标准,以便编纂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行;在对第二轮志书的具体编纂工作中,如何指导各地各参编单位突出20年来改革开放发展创新的时代特色、地域文化特色和行业特色,以翔实地史料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活动;在编纂体例上,如何适应时代发展人们阅读习惯的多元化需求,灵活运用志书体裁和现代语体文去传承这段记忆,使志书真正成为社会受众喜闻乐见的家中收藏。

从已出版的部分第二轮志书种类看,省市县区志多,特色志少;各级机关志书多,社会事业单位志书少;相反编纂数量较少种类的《街巷志》《文化志》《旧志丛书、提要》《掌故》等备受社会喜爱。

从具体编纂业务上看,有的第二轮志书篇目设置有的与第一轮志书篇目如出一则、似成相识,变化不大;内容记述中,在反映二十年来依法治国方略、法制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建立健全、科技工作、信息技术的应用对行业带来的杠杆作用等记述单薄,内容有缺失;对记述政府职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中,简单叙述机构增减情况多于职能转变中带来的职责强化,缺乏宏观精炼概括;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要事、特事、典型事例、突出人物记述要素不全;记述语言枯燥,缺乏生动形象的描述,难以体现典型人物、事件的个性与特征,文字缺乏感染力;特别是全书的概述普遍缺乏对志书所在区域、行业改革发展创新历史进程的宏观把握与规律性的概括,文字不简练,所占的视野角度小、高度不够;多数志书的概述需多次修改打磨才能付印。有的志书附录所选文存缺乏时代特色和历史价值。

有的志书图片的选材缺乏整体设计和策划;图片中领导出场多、会议场景多、市容市貌多、奖状奖牌照片所占的篇幅多,照片的要素有的不全,缺时间、地点;入志照片偏色、景物模糊;

有的志书封面设计、版式装帧设计水平低,缺乏文化气息、设计呆板,低水平重复;过度使用封套;个别志书出版后,因把关不严、校对等原因出现错字、别字;甚至将人名、地名弄错等低级错误,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上的也有主观上的。从业务指导上看,各地虽制定了编纂方案、凡例、质量要求等规定,也采取“三审制”等措施,并加强人员培训,以提高编纂工作水平和志书质量,但因多数规范性文件原则性要求,操作性与指导性不强;编纂人员变动大,多由外聘人员或退休人员组成,对志书编纂技能把握不一;参编单位由于多种原因,资料收集难,平时照片、文字资料积累缺乏必要的制度制约和有效的管理机制,使入志资料内容难以补充;加之地方志部门指导人员业务指导水平参差不一,对志书中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历史发展脉络不熟悉,在篇目设置、内容补充上难以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同时,编纂人员对图书出版、版式、装帧设计业务不熟悉,多由印务公司代劳,难以提出中肯、高水平的图书出版的专业意见。有的志书虽已出版,但对编纂中形成的资料长编、大事记等书稿并没有按照书稿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归档保存,依然散存在个人或参编单位,没妥善保管。这些问题值得各级地方志部门高度重视,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和顺利出版。

二、对策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地方志部门是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指导监督是法规赋予的职责所在,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地方志部门的工作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期待。第二轮修志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也是一项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指导监督。

首先,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予以安排部署,切实解决班子队伍、经费等实际问题;争取人大、政协对地方志工作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为地方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二,要科学规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志书编纂的任务、时间安排、落实编纂方案以及各类组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工作内容不仅应覆盖各市县志的志书年鉴编纂;还应有部门企事业单位编纂部门志、特色志、历史文化村乡镇志;还要包括地情文献资料开发、旧志整理出版和信息化工作。

第三,要加强对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没有规矩就无方圆。由于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比较早,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原来方案中的分卷名称亟待规范。为此,对已印发的第二轮志书编纂方案、凡例、质量要求,应结合国家出版行业有关规范和实际需要予以清理、修订完善;要总结两轮修志工作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和工作机制可总结概括上升为规范性文件或者技术标准,用以指导工作。同时,各地建设方志馆、开展对志书年鉴、旧志德数字化处理工作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正加紧实施;但对方志馆的定义、职责功能定位、馆藏原则、方志馆馆库建筑设计规范、数字方志馆的定义、职责功能定位、建设的方案、标准,以及志书年鉴著录规则、志书年鉴数字化处理规范等术语标准、管理性标准以及技术性标准都亟待研究制定,以适应地方志部门管理范围拓展的需要。

第四,要加强对地方志部门工作机制的研究。长期以来,地方志部门编纂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修志工作体制和机制,在具体指导中总结出了 “三纳入”“五到位”、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指导、坚持“三审制”等有效的工作方法。今后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如何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项目制、课题制的逐步推行,如何整合资源开展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值得深入思考,拓宽思路,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第五,要加强地方志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地方志工作是一份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任务,需要一批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人员来承担。我们要本着编纂一本志书、传承一段历史、珍藏时代记忆、锻炼一支队伍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心,来加强地方志人员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地方志部门创新工作。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选好班长;要加强地方志干部的交流和轮岗锻炼工作,提高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作风转变;要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地方志人员的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业务素质、人格修养,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提高研究解决工作思路和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不断加强地方志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技能的自我提高工作,坚持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倡导对地方志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研究调研;要走出去,加强交流,学习国内外的经验作法,拓宽视野,更新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地方志人员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合格队伍,使地方志队伍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成为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促进者、奉献者。

 (本文成稿于2012年)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徐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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