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 第31期(总第177期)
【特别关注】
省地方志办及时传达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
9月4日上午,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建春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第二阶段会议返回后,下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行,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瑜,机关各处及四川年鉴社负责人参加学习。
陈建春结合参会学习笔记,分别传达了省委书记彭清华,省委副书记邓小刚,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在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第二阶段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二要结合地方志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做好巴蜀文化挖掘整理、记录记载、传承弘扬等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大局。
(省地方志办)
省地方志办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9月4日,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建春主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行,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瑜,机关各处及四川年鉴社负责人参加会议。
结合工作实际,陈建春就如何抓好中央、省委系列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3点要求。一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和政德建设贯穿始终,党组、机关党委、支部要抓好学习,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要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法规政策,严格执行党内各项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三要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适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鼓励干部“比先进、学先进”,形成积极向上、阳光正派、勤奋敬业的良好氛围。
(省地方志办)
马放之就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
对地方志工作指示精神作出批示
9月3日,广元市政府秘书长马放之就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对地方志工作指示精神作出批示:“王宁常务副省长对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要点’非常重要,请各县区政府特别是全市地方志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少数工作滞后的县区要抓紧时间,按期‘全面完成综合志书编纂出版,全面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两全目标’规定任务,确保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
(广元市地方志办)
【市州动态】
马波对内江市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8月1日,内江市委书记马波对该市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修志存史、资政育人,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事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关心重视档案资料、方志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内江市地方志办)
徐志文对广安市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8月23日,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文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和综合年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上批示:“请志办阅,持之以恒抓好相关工作,推动工作上新台阶。”
(广安市地方志办)
向此德对遂宁市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8月22日,遂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此德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和综合年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上批示:“市地志办在抓好本级地方志工作的同时,要指导区县抓实抓好地方志工作”。
(遂宁市地方志办)
宜宾市史志资政报告获谢杰肯定批示
8月23日,宜宾市委常委、秘书长谢杰在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呈报的《关于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助推宜宾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资政报告》上作出批示并要求:“各部门从自身职能职责出发,加大对我市红色文化这一重要历史资源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提出更进一步的工作举措,让这一红色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焕发新的时代光辉。”
(宜宾市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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