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2020年第20期(总第271期)
【特别关注】
省地方志办迅即提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部署,到今年底,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简称“两全目标”)。5月9日,尹力省长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列为省政府2020年完成的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省地方志办迅即作出安排,5月13日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发出文件,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编纂出版、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督促全力加快推进编纂出版工作。
一是增强工作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完成“两全目标”任务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两全目标”任务完成提供有力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统筹推进,着力提升工作实效。要倒排工期,制定准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集中攻坚,确保“两全目标”任务完成不拖后腿、不掉队。 “两全目标”中的地方志书考核,以省、市、县三级志书2020年底前公开出版发行为依据;还没有进入终审的志书,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省直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时间编纂,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送审,已进入终审后修改的要提前对接出版机构,已移交出版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与出版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在今年底前公开出版。 “两全目标”中的地方综合年鉴考核,以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2020年卷在今年底前公开出版发行为依据;2019年卷尚未公开出版的,要积极与出版机构协调,加快出版进度;在实施2020年卷编纂时,要抓好篇目审查,按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篇目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市、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篇目要及时送上级地方志部门审查,上级地方志部门要及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市、县级2020卷综合年鉴篇目审查最晚在6月中旬前完成。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两全目标”成果。要着力加强质量建设,严格落实志书年鉴审校制度,切实提高编纂质量。及时总结研究“两全目标”完成中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外省区市好的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为推进即将启动的第三轮志书编修创造有利条件。
(省地方志办)
省地方志办开展市级地方综合年鉴2019卷篇目复审工作
为切实提高全省年鉴编纂质量,省地方志办从2019年开始实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大纲审定制度,组织专家对2019卷市级综合年鉴篇目进行审查,各市(州)按审定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编纂。近期,省地方志办对各市(州)地方综合年鉴2019卷编纂篇目(以下简称“年鉴篇目”)开展了复审,确保“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大纲审定制度”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复审以《四川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四川省市(州)综合年鉴2019卷编纂篇目重点审查暂行标准》为依据,对照前期审查小组提出的篇目审查意见,复审篇目修改完善情况。从复审看,各市(州)基本能按审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进行修改完善,定稿较送审稿分类更科学、层次更清晰、特色更鲜明,年鉴篇目总体质量有一定提升。但也发现部分市(州)存在修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针对复审发现的问题,5月12日,省地方志办发出通报,要求各市(州)地方志部门认真组织研读复审意见,结合本地2019年度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卷年鉴编纂篇目,并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年鉴编纂篇目报送至省地方志办。同时,要求各市(州)地方志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对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的审查工作,完善审查制度,确保年鉴篇目审查全覆盖工作常态化开展。
(省地方志办)
乐山市委书记彭琳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资政参阅专刊第12期)》上作出批示
5月6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资政参阅专刊12期)》刊发《发挥地域文化优势 构建同城发展活力——地域文化引领成德同城文化发展的对策思考》资政文章。5月11日,乐山市委书记彭琳在该期简报上批示:请洪扬、于丽、伦斌同志并地方志办学习借鉴。5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周伦斌批示:请市地志办认真研究,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特别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市上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乐山市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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