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2021年第59期(总第378期)
【特别关注】
省地方志办党组出台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新媒体管理办法》
10月8日,省地方志办党组印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新媒体管理办法》。
近年来,省地方志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坚持直笔著史与宣传弘扬齐头并抓,改版推出“四川省情网”,建成“方志四川”“两微八号一网一台一刊一店一馆”新媒体矩阵(“方志四川”微博、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澎湃号、头条号、搜狐号、企鹅号、抖音号、川观号、封面号,“四川省情网”手机版、“方志四川”网络电台、《巴蜀史志》电子版、“方志四川”微店、“方志四川”个人图书馆)。截至9月30日,四川省情网独立访客940万,访问量1.24亿;“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用户数11.6万,阅读量2.87亿。四川地方志的传播力、影响力逐步扩大。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情网及“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要求,省地方志办在总结四川省情网及“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基础上,于2021年5月组织草拟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新媒体管理办法》,在反复修改完善后,9月18日经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网站运行管理办法》从各处职责分工、网站内容管理、管理人员职责、网站日常巡检、安全保障和保密责任等方面,对加强四川省情网的运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从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原则、内容发布联动机制、不当信息处置机制、平台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这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省地方志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为加强四川省情网及“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责任 规范履职
——省地方志办制定《指导省直部门志鉴编修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省直部门志鉴编修工作,提升志鉴质量,9月30日,省地方志办印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指导省直部门志鉴编修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指导范围、工作模式、业务流程、质量要求、廉政纪律等作出规定。
根据机构职能职责规定,省地方志办主要承担指导省直部门志鉴编纂工作重要职责。但长期以来,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以各责任指导组形式开展,对指导工作具体范围、内容、质量均未作出明确要求。为满足省直部门志鉴编纂指导需求,提升指导省直部门志鉴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省地方志办组织人员结合编纂实际需要,从宏观、微观相结合的角度,制定该《规范》。
该《规范》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首次明确指导省直部门志鉴工作的具体业务范围,即承担《四川省志》分卷编纂任务的省直部门(单位)、机构、协会、团体开展业务指导(包括志鉴编修的组织、编纂、审查、出版指导),以及省直部门志书、年鉴的编纂、审查工作业务指导。二是明确《四川省志》总编、副总编以及各责任指导组,以及省直部门志书、年鉴责任指导组构成和各自在不同环节的职责。三是首次明确省直部门志书、年鉴具体指导内容,包括对编纂组织、编纂模式、推进计划、篇目设计以及业务培训等。四是首次明确《四川省志》审查执行“三审+验收”流程,省直部门志书、年鉴审查执行“初审、终审”流程,并对各环节审查重点提出明确要求。五是详细规定《四川省志》各分卷和省直部门志书、年鉴出版物质量要求,必须做到观点正确、体例规范、内容全面、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行文规范、配图恰当。六是首次对指导工作档案资料收集、存放以及上门指导次数,以及相关处室检查责任指导组指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七是对责任指导组指导服务必须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八是对相关处室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以及业务人员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指导能力做出明确规定。
该《规范》的印发,是省地方志办为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地方志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规范》将进一步有效规范省直部门志鉴编纂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省直部门志鉴编修质量,并为组织、编纂第三轮《四川省志》积累经验,助推四川地方志事业法治化高质量转型升级。
请点击查看全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