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通报表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年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中国地方志学会组织开展了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工作,评审范围是公开出版的2021年卷或2022年卷各级各类年鉴。
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小组评审与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领导小组终审,在省级综合年鉴、市级综合年鉴、县级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军事年鉴中确定特等年鉴105部,一等年鉴183部,二等年鉴188部,三等年鉴166部。经研究,对以上642部年鉴进行通报表扬。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建议本级党委、人民政府对获得通报表扬年鉴的编纂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来源:中志办年鉴处
来源:
方志中国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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