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制定年鉴编审制度
为全面提高全市年鉴质量,推动年鉴精品工程取得实效,2月5日,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参照中指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指组字〔2017〕6号)、《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指组字〔2020〕12号),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年鉴质量规范相关要求,结合内江实际,制定《内江市年鉴编审制度》。
《内江市年鉴编审制度》明确年鉴编纂规范,建立年鉴编纂篇目市、县两级联动审查工作机制。县级年鉴编纂篇目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市地方志工作机构通过“市级审查+县区交叉审查+专家评审”的机制组织审查,于4月底前通过召开评审会等方式集体审查后,返回审查意见。要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编纂篇目。建立质量抽查制度,实行出版成果定期逐级上报,加强编纂篇目复核和质量抽查;每年开展年鉴成果评奖,充分发挥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的激励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引领事业发展。
制发《内江市年鉴编审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将年鉴编纂和审查机制固定下来,确保年鉴编纂有制可循,努力推动年鉴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来源:
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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