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修订稿)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推动宜宾依法治志和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启动《宜宾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现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本次修订,主要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同时结合宜宾工作实际,修订情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备案相关规定;二是对乡(镇、街道)志书出版、地方志书编纂、地方志保密审查及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条款进行规范;三是本着优化原则,对《实施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结构上的调整,使条款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以更好推动宜宾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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