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制定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规范
为规范全市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工作,5月28日,乐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向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印发了《乐山市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规范(试行)》,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4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从今年起编纂年鉴。
《乐山市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规范(试行)》共6章、39条,明确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著作权、出版、广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规或政策,做到观点正确、框架科学、资料翔实、记述准确、编写规范,并对年鉴框架、资料、内容、出版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范要求。
下一步,乐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加强与部门(单位)沟通交流,加强对专业(部门、行业)年鉴编纂出版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质量,充分发挥年鉴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来源:
乐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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