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与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志鉴编纂和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教育强市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地方志办、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志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5日,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志鉴编纂和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有序推进教育志鉴编纂,成立遂宁市教育志鉴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教育志鉴编纂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教育志鉴编纂工作列入专项计划,列支工作经费,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提供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将指导、推进教育志鉴编纂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二是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同教育部门的协作,建立史志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组建史志文化宣传教育队伍,开展“史志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方志馆研学活动。
通知强调,一是抓好年度规划实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抓好年度规划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精品意识,加强质量管控,确保教育志鉴编纂年度有任务、有目标,史志文化宣传教育有内涵、有实效。二是推动教育志鉴编纂与史志宣讲相结合,把教育志鉴列入思政课堂、列入学校馆配图书目录,在学校广泛打造读志用鉴平台。将教育志鉴成果纳入史志文化宣传范畴,不断拓宽传播渠道,扩大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畅通与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和长期性合作机制,协同推进教育志鉴编纂和史志文化宣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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