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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地方志系统有力有序推进镇村志编纂工作

来源: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18 11:33:2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广安市地方志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镇村志编纂工作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规划编纂,有力有序推动全市镇村志编纂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出版镇村志49部,其中乡镇(街道)志32部,村(社区)志17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推进会,明确编纂任务,压紧压实各县(市、区)、承编乡镇(街道)编纂责任。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本地镇村志编纂工作培训会、推进会,有力有序推进镇村志编纂工作。各地方志工作机构、承编责任单位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不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多元搜集资料,夯实编纂基础。坚持开门修志,各地落实资料搜集人员,积极发动村(社区)力量,大力开展田野调查,全方位、多系统搜集相关资料,全面普查镇村历史人文、名胜古迹、风土人情,挖掘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民间实物,丰富镇村志编纂内容。加强与基层站所室、各级档案馆及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联络,查阅志书、年鉴等志鉴书籍,广泛搜集能反映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展进程的照片、文稿、影像、字画及有关实物、史实及回忆录等资料,力求资料具体、真实。大力开展实地走访,组织专人多次走村转户,与有阅历的老人、乡贤、退休人员和知情者、亲历者、见证者面对面交谈,不断补充完善资料。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提高编纂质量。召开全市镇村志编纂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系统培训镇村志篇目设置、资料搜集、内容记述、行文编校等业务知识。不定期深入基层镇村,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指导各地镇村志篇目完善、内容编纂、出版等工作,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升志书质量。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业务培训,对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提升编纂质效。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编纂出版。各地始终坚持志书编纂“三审三校”原则,认真对照地方志编纂规范和要求,对志书篇目、初稿、终稿进行全环节细致审核,严把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质量关,确保志书编纂出版规范。实行编纂篇目“三审”制度,即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委员会初审,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复审,县(市、区)地方志机构终审。各地认真开展镇村志篇目审查工作,对不合格的镇村志篇目,重新修改完善;市地方志办公室分批检查各地篇目,指导完善篇目设置,确保篇目内容全面,特色鲜明。各地对志书文稿进行一对一审核,对资料不准确、表述不清晰、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一提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确保镇村志编纂质量。

五是加大保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各地结合实际,通过邀请有修志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退休老干部参与编纂,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镇村志编纂力量。各地按照志书编纂计划,将修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财政资金。加强与基层镇村的密切联系、沟通交流,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和QQ群、微信、电话等方式的线上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在资料搜集、初稿编纂、书号申请、排版印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编纂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六是深入督促指导,提升工作质效。全市地方志部门切实将督促指导工作贯穿于修志全过程,适时抽查志稿质量,解决编纂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修志进展情况,推动修志工作有序开展。市地方志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到有任务的镇村开展面对面督查、手把手辅导,对镇村志文稿编纂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切实推动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

来源: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雷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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