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与泸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整合泸州市党史地方志部门和社会工作部门力量,共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8月30日,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泸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交流座谈会暨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举行。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主任冯健,市委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张波代表两个单位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健、周琴,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廖琰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见证。
双方围绕各自职能职责、工作情况和合作事项进行交流。一是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红立方”“共享空间”建设试点等,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史志文化传播活动,抓牢根基、做实服务。二是紧扣擦亮四渡赤水红色教育名片,打造独具酒城魅力的文化IP;依托社会工作平台,发动和组织志愿服务群体,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中,通过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微宣讲等方式,讲好泸州故事、传播泸州好声音,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创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可观可感的史志“七进”活动,走进基层、社区、小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推动党史地方志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推动重点合作,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来源:
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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