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省地方志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26 07: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

1. 全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修工作。

2. 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

3.年鉴编纂工作。

4.地方志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

5.开展了《四川历代方志集成》《西康通志稿》《迪山日记》的收集整理、影印出版工作。

6.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完成了《条例》的立法调研、审议修改。11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条例》,2014年1月1日实施。

7.做好《巴蜀史志》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有二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四川年鉴》社)。全委编制人数40人,2013年末在职人数37人,离休3人,退休2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496.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4.02万元,事业收入331.82万元。与2012年收入决算数1609.13万元下降7.03%,其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49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5.07万元,医疗卫生2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58万元,事业单位结余2.15万元。与2012年支出决算数1609.13万元下降7.03%,其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志编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科学技术支出762.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7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四)医疗卫生支出21.28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医疗保障。

(五)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住房保障。

附表一: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9月26日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