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志办来川交流调研方志工作
2017年4月17日上午,吉林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正奎率吉林省地方志办市县指导处,长春市、长春市宽城区、前郭县、乾安县、辉南县地方志办相关人员一行10人,到四川省地方志办交流调研工作。
四川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马小彬会见李正奎一行,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主持座谈会。
王孝平介绍了四川地方志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机构顶格。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从一成立就是正厅级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省委、省政府常务以上的省领导担任主任,四大班子联系秘书长任副主任委员,工作关系顺,工作职能明。
二是立法为先。2003年7月诞生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3年11月,再次进行了《条例》修订,条款由13条增为26条,重点强化了各级地方政府依法修志的领导职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依法履职、监督指导。
三是以人为本。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人,四川紧紧抓住市(州)主任、县(市、区)负责人、机关处长这群“关键少数”,连续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国家级的培训机构举办“四川方志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坚持每年举行全省市(州)、县(市、区)主任培训班、学习会,邀请市(州)主任参加省地方志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市(州)主任、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到省内外学习考察,让系统的关键少数努力既成为编史修志的行家里手,又成为观大势、想大事、为大局,善于综合协调的综合型领导干部。
四是转型发展。紧紧围绕“治臧必先安康”“粮猪安天下”、中国战略大后方等独特省情、地情谋事干事,总结历史经验,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教化、育人突出功用。全力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四川当代史》《四川抗战历史文献》等编纂工作;扎实、深度融入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主战场,与省纪委联合,记录保存四川历代先贤名人家风家训珍贵资料;与省水利厅合作,做好四川江河志编纂工作;协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修订、编纂《四川省4A级以上景区资料汇编》,探寻服务文化事业、旅游发展的新思路;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赴江苏、浙江考察文化古镇建设活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川省地方志办省志处处长陶利辉、市县志处副处长高伟明等同志具体介绍了方志编纂过程中资料及资料长编的处理,对市县级志书的指导、审查程序以及市(州)大事月报、资料年报制度等做法,对资料长编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进行了交流探讨。
李正奎对四川同行分享的经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四川地方志工作一直领跑全国,在二轮市县级志书审查、地方志工作转型发展、第三轮志书的规划中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思考,为吉林进一步打开方志工作局面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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