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出台措施 提升《四川省志(1986—2005)》编校质量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提升《四川省志(1986—2005)》编纂审校质量,6月3日,省地方志办出台《关于提升<四川省志(1986—2005)>编纂审校质量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工作措施》对《四川省志(1986—2005)》各分卷责任编辑和责任总编在编纂指导、志书审查、出版阶段的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并首次明确“复审阶段责任总编、责任编辑均由‘通审志稿’提升为‘通读通改志稿’”。此外,《工作措施》还对加强承编单位编纂人员业务能力培养、完善出版审查流程、提升责任编辑组业务技能提出具体要求。
《工作措施》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编辑、责任总编在指导编纂、志书审查、出版环节的工作职责,对其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提出要求,对全面提升《四川省志(1986—2005)》出版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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