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经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评选,并报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批准,确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地方志办公室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先进集体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地方志办公室
简要事迹:该集体始终以“存史、资治、教化”为己任,克服汶川特大地震等重重困难,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有力地推动北川地方志事业发展。一是重建地方志工作机构,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与灾后重建同步建立有效运行的地方志基层工作网络。二是及时抢救北川地方志资料,收集《石泉县志(清乾隆)》等书籍、资料、影像制品300余册(套),并对3部旧志和《北川县志》进行整理重刊。三是传承历史,创新编纂《北川羌族志》。四是坚持整体推进,切实做好年鉴、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编辑出版《北川“5•12”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纪实》;实现年鉴工作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完成《北川羌族自治县志(1988~2007)》总纂工作;完成《汶川特大地震北川抗震救灾志》编纂。五是加大志鉴开发利用力度,服务北川经济建设。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向省地方志办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86522982。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