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办关于印发《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是新形势下地方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让地方志走进企业、服务企业,走近百姓、服务大众,传承发展方志文化,拓展地方志功能格局,扩大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调动有关酒类企业(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
现将《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贯彻落实。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修志为用的原则,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中国名酒的起源、演变和现状,为中国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历史经验和现实借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地方、民族特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二、背景意义
中国是卓立世界民族之林的文明古国,是酒的故乡。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长河中,酒和酒文化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酒有着独特的功能,不仅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文化传承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且与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密不可分,渗透于社会生活、民俗民风、文学艺术乃至人生态度、审美情趣等诸多方面。在酒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通过对技术工艺的探索,对饮人、饮时、饮地、饮趣的选求,使物质享受的酒影响了人们的观念、感情、行为、人际关系,进而创造出别致的生活意境和文化氛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民族文化形式,酒文化兼具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价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
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和独特的价值功能,并在编修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传承发展中华酒文化,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推动酒类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编纂中国名酒志系列丛书、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全面、客观、系统、准确地记录中国名酒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反映名酒源流,彰显名酒特色,推介名酒文化。这对于交流互鉴技术工艺、巩固提升酒企形象、推进酒企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继承名酒传统、弘扬名酒文化、扩大名酒影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也为发挥地方志的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服务方志文化和酒文化“走出去”战略提供有益借鉴。
三、主要任务
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包括组织编纂出版中国名酒志系列丛书、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举办全国名酒论坛等。
(一)编纂出版中国名酒志系列丛书
通过创新组织编纂模式和体例内容,出版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志,形成中国名酒志系列丛书。丛书范围包括:
1.白酒系列
2.啤酒系列
3.葡萄酒系列
4.黄酒系列
5.其他酒系列
中国名酒志系列丛书坚持严格标准,慎重选择公认名酒入选。“名酒”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历史悠久;(二)有独特的酿造工艺、专门的酿造设施;(三)社会口碑佳;(四)有国家或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协会的权威认定;(五)获得相关荣誉;(六)有一款或多款主打产品。
(二)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
联合新闻媒体,每年从申报者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名酒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
(三)举办全国名酒论坛
邀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全国地方志系统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酒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
四、工程要求
(一)中国名酒志丛书编纂要求
中国名酒志丛书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可做适当创新。根据各大系列名酒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酒的制作工艺,酒的色香味格,酒的生产、采购和营销,以及酒文化,突出名酒“名”与“特”等内涵。应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杜绝虚假资料,避免广告色彩。
具体要求如下:
1.志名、编者名、断限
志书直接以各种名酒名称为书名,如《××(酒)志》。编者名统一为“××(酒)志编纂委员会”。丛书统一标注“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标识。
为全面反映事物发展脉络,各酒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志启动编纂年份。
2.体例
采用纲目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应特色鲜明、分类科学、主线清晰、大事必录。
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
3.资料
入志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等。
4.图照
卷首设本酒企所在行政区域位置图、酒企平面图和鸟瞰全景图,反映酒企或酒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图样、图案等。志中随文配图照,图照下附注说明文字。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图照与文字的比例不低于1:4。
5.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记述。文字应朴实、严谨、简洁、流畅,可读性强。
6.字数
版面字数40万字左右。
(二)中国名酒影像志拍摄要求
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所需资料主要来自中国名酒志,要充分利用中国名酒志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各种资料。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能,统一管理指导中国名酒影像志的拍摄制作,加强审核把关。
五、申报和审查验收
申报编纂中国名酒志、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的企业(单位),需根据工作进度,分别填写《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该企业(单位)所在地地方志工作机构逐级审核后上报。其中,编纂中国名酒志的企业(单位),需在篇目确定或志稿完成后申报;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的企业(单位),需在策划方案提纲完成或脚本完成后申报。
(一)申报
由名酒企业(单位)申报,填写《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所属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设区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逐级审核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上报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对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名酒企业(单位),可根据企业隶属关系实际进行申报。
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入选条件的名酒进行摸底调查,合理安排进度,做好申报规划。
(二)资格审查
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对收到的编纂中国名酒志、拍摄中国名酒影像志的申报表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定期报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经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研究审定后的中国名酒志和中国名酒影像志获得工程的入选资格。入选名单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同时在中国方志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组织实施
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中国名酒志的编纂,在有关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名酒企业(单位)实施,承担具体编纂业务。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各酒类企业(单位)、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并积极创新组织形式,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中国名酒影像志的拍摄由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名酒企业(单位)负责提供策划方案、脚本等材料。
(四)审查验收
中国名酒志书稿编纂完成后,均须按照管理层级三审定稿后上报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一般由中国名酒志承编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初审,设区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复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终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将终审后的志稿上报至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经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后,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名酒影像志拍摄完成后,由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播出。
六、组织领导
设立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办公室作为组织领导机构。各机构组成人员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为主体,吸收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人员参与。
(一)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培林
常务副组长:冀祥德
副 组 长:刘玉宏 邱新立 王延才
成 员: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的实施,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对入选工程的“名酒”的质量、名次等进行把关。
(二)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
主 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王延才
委 员: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酒类企业,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专家、学者担任。
学术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对中国名酒志的终审稿、中国名酒影像志的脚本进行评议审定。
(三)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主 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于伟平
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和方志出版社,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宣传等工作。
(四)成立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协作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根据实际成立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协作组,负责本区域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审核等工作。协作组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设1名联络员。协作组成员、联络员名单报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酒类企业的支持,邀请其参与到协作组工作中来。
七、经费保障
入选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的中国名酒志、中国名酒影像志所需编纂出版和拍摄费用由各酒类企业(单位)承担。
八、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
召开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启动会议,全面启动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申报第一批中国名酒志。
(二)第二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
推出首批质量较高、影响较大的中国名酒志、中国名酒影像志成果;通过举办出版座谈会及首发式、名酒论坛,借助“互联网+”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探索开发利用途径,初步树立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品牌。
(三)第三阶段(2019年以后)
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创新开发利用方式和手段,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名酒志系列文化和宣传产品、学术研究成果,提高社会认知度、市场认可度,扩大社会效益,形成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品牌。
附件:1.中国名酒志文化工程申报表
2.中国名酒志丛书凡例(草案)
3.中国名酒志丛书参考篇目
4.中国名酒志丛书行文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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