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方志通讯员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
为加强全省地方志宣传、信息暨期刊(含史志资料等内部刊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方志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拟开展全省优秀方志通讯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推荐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从事地方志宣传策划、联络,信息采编、报送,方志期刊(史志资料)组稿、编辑工作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每个市(州)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宣传、信息和方志期刊(史志资料)编辑工作纪律;
(二)热爱地方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履职能力强,积极组织、策划、联络、开展地方志宣传,积极收集、整理、发布、报送省地方志办工作信息,积极为《巴蜀史志》、四川地方志网站、“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及各级方志期刊(史志资料)投稿、组稿,采用较多。
三、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志办认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全省优秀方志通讯员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地方志办政策法规宣传处。
联系人:谢灵慧
联系电话:028-86522061
电子邮箱:583264712@qq.com
附件:全省优秀方志通讯员推荐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附件
全省优秀方志通讯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工作 单位 | 职务 | ||||||
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2000字以内。请填写在表格内,请勿用附件形式) | ||||||||
县(市、区) 志办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州)志 办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地方志办 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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