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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8:53:14

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01 17: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地方志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忠实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做出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导向,激励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内设处和直属单位,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工作满5年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45个、先进个人6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评选表彰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不超过6个。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可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由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地方志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地方志机构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地方志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3.重视加强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开发方志资源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4.领导班子团结,能充分发挥核心作用,队伍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有较高的公信度。近5年单位未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执行地方志工作法规、政策;

2.热爱地方志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业务精良,工作实绩突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3.坚持经世致用,努力发扬方志文化,为方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做出突出成绩;

4.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严把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其在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中的突出表现。被推荐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生育政策管理部门意见。

(二)严格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地方志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

拟推荐的表彰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简要事迹。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拟表彰对象审核同意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坚持面向基层

基层单位和个人比例不低于60%,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个人中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

(四)严肃评选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牟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

四、组织领导和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联合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颁发“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奖牌和“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证书。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公示等情况)、《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5)和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通知中所有表格,可在四川地方志网站(http://www.scdfz.org.cn/)下载。

联 系 人:杨帆、张沛淇

联系电话:(028)86522965、86522982

电子邮箱:471663864@qq.com

 

附件:1.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春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赖 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赵 行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邓 瑜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祝春强 省公务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雅宣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陶利辉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熊 倩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

    牛 淼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副处长

    高伟明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县志工作处副处长

    何晓波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

二、办公室

主 任:邓 瑜(兼)

成 员:姜德煜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二级调研员

    刘忠榕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二级主任科员

    陶利辉(兼)

    杨 帆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顾 恒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沛淇 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附件2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请见Word格式文件)

附件3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请见Word格式文件)

附件4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请见Word格式文件)

附件5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请见Word格式文件)

Word格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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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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