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四川省志》各分卷参编单位:
现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11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一、推荐名额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四川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6个、全国地方志先进工作者6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6名。各市(州)地方志机构可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1个、全国地方志先进工作者1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1名。省直部门可推荐全国地方志先进工作者1名或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1名。
二、组织领导
省地方志办成立四川省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志办综合处,负责推荐日常工作。
三、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推荐要求进行推荐,推荐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省地方志办综合处。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公示等情况)、《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地方志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
邮政编码:610012
联 系 人:杨帆、张沛淇
联系电话:(028)86522965、86522568
电子邮箱:1071682121@qq.com
附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11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请点击下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