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落实疫情联防联控责任,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严峻复杂形势,现就正式上班前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登记报备工作
认真执行1月25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每日22时前,各处(社)负责人统计汇总本处(社)干部职工去向,并报办值班室登记备案。
二、做好防护及疫情防控信息采集工作
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中有与湖北逗留史的人员接触、家庭成员或与家庭成员接触过的其他同志有感冒发烧症状的,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请及时报告并自觉主动在家隔离(隔离时间为自接触日起14天)。
隔离期间要注意尽量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如有发热、咳嗽症状,立即报告各处(社)负责人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安排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正式上班前,全体干部职工均需测量体温并填写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请各处(社)负责人务于2月2日20:00前将汇总情况报办值班室。
三、迅速推进工作落实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各处(社)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如实填报,不得隐瞒。对于填报、报告、监督工作不力,给防控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填表处(社):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居家时间 及地点 | 外出时间及地点 | 家庭成员接触类别 (有接触打√,没有接触打×) | 在家隔离 (需打√,不需打×) | 拟上班 时间 | 身体 状况 (体温) | ||||||
成都市内 | 四川省内 | 外省 | 国外 | 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 | 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 | 14天内有过与湖北等地区人员的接触史 | 家庭成员或与家庭成员接触过的其他同志有无感冒发烧症状(有打√,没有打×) | ||||||
填表说明:
1.表中各栏对应情况的时间段为:2020年1月20日至2月2日,即在此时间段内的有关情况,凡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均应如实填报。
2.家庭成员,指1月20日至2月2日期间与本人生活在一起或虽未连续生活在一起,但见面接触过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岳父母)等;“家庭成员接触类别”下每栏不留空白,均应选择打“√”或打“×”。
3.每位干部职工自行如实填报,各处(社)负责人汇总后报值班室。
请点击下载PDF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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