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征集使用地方志定分止争案例的通知
川志函〔2020〕44号
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
近年来,地方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使用地方志中记述的资料信息定分止争的案例也逐渐增多。为深入贯彻落实“修志为用”原则,进一步发挥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效,扩大地方志影响力,让地方志在新时代“用起来、立起来、活起来、热起来、强起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征集使用地方志书、年鉴等资料性文献处断纠纷、裁判案件的案例。
现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使用地方志定分止争案例的通知》(中指办字〔2020〕28号)转发你们,请积极与当地司法仲裁等部门联系,认真挖掘整理,充分展示我省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请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案例报送我办。
联系人:李海毅,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0楼2022室,联系电话:(028)86522061、13688085857,联系邮箱:421551703@qq.com。
附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使用地方志定分止争案例的通知(中指办字〔2020〕28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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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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