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志党组〔2020〕25号
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10次办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0年11月5日
中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20〕9号)和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送〈关于与7个综合监督单位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20项协同配合事项〉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20项工作安排〉的函》(驻川府办纪监函〔2020〕7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铸造清正廉洁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为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二、主要工作
(一)严守政治纪律,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 “政治画像”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地方志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确保志鉴编修始终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优化机关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加强组织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将“四个服从”落到实处。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从严治党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办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对分管处(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机关党委(纪委)具体落实责任,协助办党组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压实处(社)负责人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党员干部教育监督责任。
二是落实廉政工作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底组织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领导、支持、监督下属处(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经常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听取监督建议,主要负责人每年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双向沟通不少于3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办党组会,会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纪要。及时将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政策解读信息传达到全体干部。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突发情况,抄送全面工作总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文件。协助配合做好省纪委监委对驻厅纪检监察组的考核。
(三)深化作风攻坚,防止“四风”反弹
一是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认真执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杜绝铺张浪费。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机关纪委及时在节假日前向全体干部发送廉洁短信。
二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坚决防止、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责任层层转包问题、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问题。细化明确干部岗位工作职责,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落实督办制度,对办机关会议安排、领导批示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督办,及时跟踪反馈。
三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办党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形成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走访慰问基层制度,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到社区“双报到”制度,积极参加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推动联系帮扶村稳定可持续脱贫。
(四)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突出抓好监督执纪
一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党纪法规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廉政提醒活动,加强反面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忏悔录,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每年度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各1次。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做好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坚持不懈学党章用党章,以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督促干部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落实好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了解掌握干部个人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生活状况。
三是深化四种形态运用。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重大违纪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机关纪委建立信访举报台账,收到信访举报最晚不超过次日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做到当日报送。机关纪委处置处级以下人员的信访举报,涉嫌违法问题报纪检监察组处置。每月20日前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信访举报台账和数据更新情况。
(五)扎牢织密制度笼子,夯实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查找风险点位,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以权力运行流程为主线,逐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依据法律法规、廉政要求、工作职责等,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评估、预警制度。
二是扎牢织密制度笼子。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强化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省地方志办财务管理、请销假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落实内部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范围,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整治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消除监督执纪“空白点”,严格纪律审查安全管理。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纪检队伍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驻厅纪检监察组安排,做好机关纪检干部到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跟班学习,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格纪检干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持续防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布局,定期研究分析,听取汇报,定期安排部署,定期督查考核。机关纪委要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承办部门作用,协助办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工作。
(二)推动落地落实。各处(社)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处(社)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处(社)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三)严肃责任追究。办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推进不力,产生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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