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川志函〔2021〕33号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列入2021年重要立法项目,我办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该立法项目工作安排,拟于2021年6月下旬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后交付表决。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现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充分结合各地红色资源保护、研究、传承实际,认真组织讨论修改,并请于5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我办。
联系人:李海毅 联系电话:13688085857
电子邮箱:405097308@qq.com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请点击查看正文: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