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补充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4月21日,我办以川志函〔2021〕33号发出《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要求5月14日前反馈情况。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该立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对征求意见截至时间由5月20日调整为5月9日。因此,请各地抓紧研究讨论,于5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我办。
联系人:李海毅 联系电话:13688085857
电子邮箱:405097308@qq.com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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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补充通知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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