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报送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 (年鉴类)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志函〔2021〕62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推荐报送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省直有关部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学会将于近期开展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各市(州)、省直部门负责初评,四川省地方志办负责复评工作。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年鉴要求及数量
(一)各市(州)(含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2020年公开出版的市级综合年鉴(2020卷)、县级综合年鉴(2020卷)、专业年鉴(2020卷)共2部。两年或两年以上合卷本年鉴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报送2020年公开出版的专业年鉴(2020卷)。
二、推荐标准
详见附件1
三、评审费用
初评阶段费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将推荐的本行政区域年鉴统一报送省地方志办,报送时市级年鉴无需寄送、县级年鉴寄送2本;同时填报《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附件2)、《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各市(州))2020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附件4)。附件3必须填写详细推荐理由。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省直部门向省地方志办报送,需寄送参评年鉴2本,同时填报《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必须填写详细推荐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报送时间
2021年7月25日前。
(一)市(州)年鉴报送
联系人:张华 电话:86522554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二)省直部门年鉴报送
联系人:吴琨 电话:86522548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50417210@qq.com
附件:1. 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
2. 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
3. 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
4. 各市(州)2020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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