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6号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四川年鉴社:
为贯彻落实11月3日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安排,现就我办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动态排查干部职工及其家属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以及是否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情况,若存在相关活动轨迹或疑似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隔离或居家观察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并同时向所在社区和综合处报备。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化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居住地、华兴街社区和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时、客观、准确提供有关信息。
三、进入办公区、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活动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服从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凭绿码通行。
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及管理工作,共同推动形成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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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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