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部门大事记的函
川志函〔2023〕6号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2018〕58号)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大事记”。为客观准确记录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总牵制”“总抓手”“总思路”重要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关举措及成效,省地方志办决定开展《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2)》编纂工作。现将稿件报送要求函告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按《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规范(附件1)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梳理2022年度大事记条目。
二、报送的大事记条目应立足全省工作实际,突出部门(单位)主责主业和年度重点、特色,突出大事、新事、特事、要事,力避事无巨细、记流水账,稿件字数应控制在6000字内。可根据条目内容选配3—10幅图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字说明应要素齐全(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三、请于2023年2月3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联系信息报我办省志工作处(附件2)。
四、请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加入《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工作联络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3,有效期为7天,即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以加强后续工作交流。
五、稿件经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我办,以便汇总编纂、年内出版。
联 系 人:省地方志办省志工作处 吴琨 陈婧妮
联系电话:18280011565 17828086812
电子邮箱:169214585@qq.com
附件:1.《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编写规范
2.《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2)》稿件征集联系人名单
3.《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工作联络微信群二维码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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