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通告>2023年通知通告>详细内容
2024-08-08 15:49:01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州)地方综合年鉴2023卷编纂篇目审查工作的通知
川志函〔2023〕10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7 14:32: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要求,做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审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地方志部门于2月28日前将市级综合年鉴2023卷编纂篇目(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地方志办。电子邮箱:scsdfz@qq.com;寄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省地方志办市县志工作处,联系人:杨帆,电话:028-86522965。

二、各市(州)地方志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质量建设,结合“精品年鉴品读季”学习成果,借鉴精品年鉴篇目设置,认真研究本地综合年鉴2023卷编纂篇目,进一步优化框架层次、记述详略。抓好对所属县(市、区)综合年鉴2023卷编纂篇目审查工作,并于3月底前完成。各地开展年鉴篇目审查情况请及时报省地方志办。

三、年鉴编纂篇目审查是提高年鉴质量的重要一环,各地要切实重视年鉴篇目审查工作,认真研究、消化、吸收省地方志办审查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年鉴篇目,有问题及时反馈、交流。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请点击查看原文: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州)地方综合年鉴2023卷编纂篇目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江婷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