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的通知
川志函〔2024〕91号
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机构办公室(史志工作机构),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增强文化自信,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更好发挥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共同讲好四川故事,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志发〔2023〕12号)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志事业品牌建设的意见》(川志发〔2024〕10号)精神,决定联合全省各级各类史志馆,建立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理念,聚焦提升公共文化供给数量和服务质量,整合全省现有史志馆资源,打造史志馆集群,拓展史志文化宣传阵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四川省史志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将分散在各单位、各区域和各领域的史志馆资源,作为公共文化资源向社会推介,使各级各类史志馆“联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二、组织形式
(一)联盟主体。联盟由全省各级方志馆、党史陈列馆、方志馆高校分馆、各类纪念馆、史志类特色展览馆、校史馆、院史馆、厂(公司)史馆、乡(镇、街道)情馆、村(社区)史馆等场馆组成。
(二)基本条件。各场馆要有史志文化展示区域,有特色主题展览,有宣传讲解人员,有开放参观时间,能适时开展研学探馆、特色展陈、专题推介等活动。
(三)组建方式。联盟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牵头组建,省地方志办负责组织省直史志馆申报加入,各市(州)地方志工作部门负责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史志馆并组织申报加入。
三、实施步骤
(一)联盟成员单位申报。有意向加入联盟成为成员单位的各类场馆,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申报表》(见附件)。其中,市(州)地方志工作部门负责所辖各类场馆的审核把关、汇总上报工作;省直部门(单位)所属各类场馆由省直部门(单位)直接申报。
(二)公布联盟成员名单。首批申报由省地方志办审核确定并公布联盟成员名单。新增史志馆联盟成员单位于每年6月补充申报,并由省地方志办审核确定并公布联盟成员名单。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资源整合。联盟成员单位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互鉴,加强线上资源共享、线下互帮互促,整合展览资源、文化资源、教育资源,互通有无。各市(州)要积极考察,吸纳符合条件的新的史志馆单位加入联盟,通过扩容增员,拓宽联盟的“朋友圈”,推动史志馆联盟“火起来”,形成场馆之间创新、共享、互促、共进的新模式。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史志馆联盟成员单位可结合“四川方志大讲堂”开展史志文化宣讲活动,可结合各自特色联合推出主题展览与观展活动,量身定制主题参观路线,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积极推进网络和数字化建设,创新展示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史志文化,在讲好四川史志故事上探索新经验、开辟新途径。
(三)注重宣传推广。在史志文化展示活动中,密切关注群众需求,注重融合展现本地历史、人文、自然、风情等,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联盟活动信息,提高公众对方志文化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提升宣教质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省地方志办将对全省史志馆联盟成员单位在活动策划、交流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各市(州)地方志工作部门统筹本地联盟成员单位申报、资源共享协调、文化交流指导、日常联络服务工作,适时对联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联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把政治关和史实关。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治史态度,坚持唯物史观,确保联盟成员单位史志宣传内容政治方向正确,政治立场正确,史料准确无误。
(三)开展活动并报送信息。各联盟成员单位按自身工作计划和本通知精神开展史志展览、宣传活动,将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省地方志办工作邮箱。
申报表及工作信息报送邮箱:scsdfz@qq.com
联系人:齐杨鑫,电话:028-86522557,18884218168
曾 娟,电话:028-86729657,17381121340
附件:“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申报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请点击查看原文: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的通知.pdf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