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于人,激活动能(建言)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既为未来我国现代化建设锚定了方向,也让发展承载起更加显著的民生温度。
投资于物,长期以来对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投资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投资于人,则更加注重将资金资源转向人的需求满足、能力提升与价值实现,既是对“民生为大”理念的生动践行,也能形成撬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杠杆。当前,全球创新格局加速重构,人才质量和创新能力的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则面临着劳动力结构调整、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等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是应对时代挑战、把握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
投资于人,就是投资未来。一方面,提升人的知识素养、技能水平、健康状况和保障能力,有助于将人力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值的人力资本。另一方面,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投资,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高品质生活、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此建议,以财税政策为抓手,加大系统性“人”的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
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精准投入。持续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重点加大对生育养育、教育医疗、职业培训、普惠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投入。在教育领域,向职业技能培训等关键领域倾斜;在医疗健康领域,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和基层医疗的支持力度,减轻居民医保缴费负担,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在生育支持和养老领域,优化安排生育补贴和普惠托幼服务资金,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的财税扶持,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创新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于人。针对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所需的巨额投资,不仅需要财政投入,还需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建议出台差异化财税优惠政策,对参与育幼、养老、职业培训、健康服务等民生领域的企业,给予适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对投资于人力资本开发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相关税收优惠。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民生服务,建设“财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入格局。
完善收入分配调节,夯实投资于人制度基础。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也是投资于人的重要保障。建议通过财税政策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系,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强化专项税收优惠,鼓励个人自主进行技能培训、健康保健等方面的投资。
强化政策协同,推动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深度融合。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物质资本投资向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倾斜,推动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积累良性互动。例如,对制造业企业给予组合式财税优惠,鼓励其在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加大对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注重其带动就业、促进区域人力资本流动的作用,将就业拉动、技能提升等作为项目审批和财税支持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政策协同,形成投资于物夯实基础、投资于人激活动能的良性循环。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本报记者刘博通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08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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