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治理交通违法 今年川渝将出台统一执法的“标准”
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眉灵 兰珍)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重庆市交通局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2023年成渝地区交通执法协同四大类14项重点工作任务。记者4月4日从交通运输厅获悉,聚焦联合执法中的高频现象,今年,川渝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出台具体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指导意见,统一执法的“标准”。
去年以来,两地交通运输统一了30余种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统一了裁量的“尺度”。
“今年,两地在协同管理的精细化上将更进一步。”交通运输厅法规处相关人士介绍,双方将在执法标准上进一步趋同,聚焦基层处理争议大、区域流动性强、发生频率高、群众反映突出、复议诉讼风险大的违法行为,联合出台共同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解决“罚与不罚”“按哪个法律处罚”的问题。
“标准”的统一,将在多方面体现。比如,对于超限货运车辆的治理,将联合制定相关规范,明确“治超”非现场执法条件、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信度;出台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多张清单;推动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及路产赔偿标准的统一等。
记者注意到,今年工作要点还提到,两地要协同开展地方立法,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等。“这意味着,两地交通执法的协同发展将覆盖‘全生命周期’。”上述人士表示。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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