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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

作者:刘 源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2 20:50: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3月2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彭清华书记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安排部署省地方志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行主持会议。

2021年3月2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

会议指出,在2月20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全面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3月1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四川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新征程中不断谱写治蜀兴川时代新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初心使命,“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凝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大合力的重大举措。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突出“六个进一步”重点,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注重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感悟信仰之力、理想之光、使命之艰、担当之要,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注重对标对表,从“红色家谱”、奋斗历史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精神力量,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清正廉洁的底线意识。要注重结合实际,以“存史、育人、资政”三项职能为依托,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为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2021年3月2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建春就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高质量抓好学习教育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要当好“小学生”,学好基本理论,学深百年党史。要当好“研究员”,搞清搞懂四川地方党史,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优势,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当好“宣传员”,深化方志“六进”活动,积极撰写党史文章,发挥四川省情网、《巴蜀史志》期刊和“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作用,讲好党史故事,普及党史知识,营造学党史、讲党史、用党史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当好“践行人”,忠实记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忠实记录中共四川省委带领全省人民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取得的巨大成就,编好《新时代脱贫攻坚在四川》《四川方志中的红军长征记忆》等书籍,履行好新时代地方志职责使命。

会上,陈建春就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与参会人员分享心得体会。陈建春指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对我党1921—1945年间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军事路线、组织路线进行了系统总结,客观指出建党24年来存在的问题不足,充分体现了我党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优秀品质。通过学习《决议》,我们深刻感受到革命的艰难曲折、新中国的来之不易,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事求是、善于改正错误的光荣、伟大、正确的党,充分认识到拥有崇高理想信念对于团结带领全国全党共同奋斗的极端重要性,更加增强了对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为新中国成立而英勇奋斗的革命先辈的崇敬之情,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是一帆风顺的,前进道路中充满曲折,我们一定要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升斗争本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

2021年3月2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
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陶利辉,办机关及四川年鉴社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撰稿:刘   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

摄影:潘认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综合处)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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