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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07 11:2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日报讯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的原则,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整体谋划新时代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成都平原经济区等五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全面建立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高质量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  

(三)夯实规划编制基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加快形成现状底数和底图。同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深入研究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防灾减灾与空间布局优化等相关重大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快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化落实,侧重协调性,是全省开展保护、开发、整治、修复等各类空间活动的总纲,是编制五大片区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空间性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落实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要求,统筹省域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保护与利用,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
  (五)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侧重实施性、兼具协调性。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市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修复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实体边界。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成都市政府组织编制,经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市(州)和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六)稳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做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明确乡镇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各类空间开发保护行为的指引与管控规则。各地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实际,可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或将乡镇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城市(含县城)开发边界内所涉及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上级政府审批。
  (七)统筹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可在省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
  (八)适时推进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规划是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应依据经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城市(含县城)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九)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各地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规划全覆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规划的,应在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

三、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十)强化规划权威。国土空间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加强用途管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以城镇功能规划分区和建设用地用途分类为基础,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的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利用制度。
  (十二)加强实施监督。上级政府应加强对下级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检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监督检查情况,乡镇政府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各地应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建立“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
  (十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多审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动“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报件审批材料,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

四、完善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  

(十四)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制定工作。制定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并做好“多规合一”改革过渡时期的法律法规衔接。健全资源、环境、财政等配套政策,全面做好有关政策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自然资源厅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编制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
  (十六)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坚持共建共享原则,统筹建设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全省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推进与其他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批复后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应及时纳入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
  (十八)压实工作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抓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要研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组织部门在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中要注重提高其规划意识。教育部门要研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学科建设。
  (十九)强化经费和技术保障。各地要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依规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技术团队承担规划编制工作,鼓励熟悉本地情况、有长期工作经验积累的规划编制机构和人员参与规划编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动态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规划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
  (二十)扩大公众参与。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会商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公众听证、专家审查、公示公告等机制,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实施监督过程中,做好信息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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