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作出规定 未开学复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4月16日,成都市中和中学的学生在体育课上转呼啦圈。本报记者李向雨摄
4月16日,宜宾市叙府实验小学校,一名二年级学生拿着自制的战“疫”漫画和心愿灯笼,开心走进学校。 兰锋 摄(视觉四川)
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期末结算清退
四川日报讯(记者 李丹)4月17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作出规定。省教育厅重申: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期末结算清退。
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
针对网友关心的部分中小学开展的课后服务收费问题,省教育厅表示,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以县为主制定方案,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热点问答
省教育厅回应网友热点问题
已开学学校 师生健康服务每周不少于3次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目前,我省高三、初三年级已经开学复课,各市州陆续确定并发布了其他学段、年级开学复课时间。陆续复课后,各地各校防控措施如何?川内高校有无复课时间表?针对不少网友的热点问题,4月17日,省教育厅作出了答复。
问:各地中小学陆续复课,各地各学校的防控措施如何?
答: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各校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储备疫情防控必需的口罩、手套、洗手液、体温测量仪、消毒液等物资,确保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到位。
二是各地各校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教育系统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并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开学全真模拟演练(推演)。
三是在开学复课前,在线组织师生如实填写《师生健康卡》,精准掌握师生动态,把好“入校关”。
四是要求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做到“10个到位”,围绕居家、返程、返校等重点时段和校门、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等“五个重点”,规范化制定开学复课工作方案和预案。
五是建立教育、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多部门协同,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疫情防控联防联动机制,对区域内已开学学校按每周不少于3次的标准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和师生健康服务。
问:国内部分大学也公布了复课时间表。川内高校有没有计划复课的时间表?
答:高校具有生源范围广、学生流动性强、人员密集度高等特点,有着不同于其他学段学校的防控难点。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综合研判,科学考虑我省高校开学时间。高校开学时间一经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告。当前,希望同学们按学校安排安心做好线上学习。
问:省教育厅有没有制定具体的措施帮助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
答:省教育厅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创新落实政策。配合人社等部门推动出台我省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措施,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时限,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严格落实保留两年户档的政策。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教师招录等基层就业项目。
三是有序组织招聘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各类网上“云招聘”,持续组织开展省级“1+N”线上招聘活动。视疫情发展,指导高校抓紧组织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招聘。
四是全方位抓就业服务。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就业服务,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湖北籍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高校有针对性做好毕业生心理疏导,缓解就业焦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