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刚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刚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刚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20210730四川日报
终审: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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