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办出台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
做实做足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举措
做实做足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举措
四川省地方志办出台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铸魂聚心”作用,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乡村振兴文件精神,10月21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制定印发《关于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乡村文脉保存、乡村产业发展、文明乡风传承3个方面,提出13条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重视吸取历史经验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推动乡村振兴,重视、研究、借鉴地方志蕴含的历史信息和地情文化,可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村社的过去、把握当下、开创未来,有助于丰富知识、开阔眼界、提升素养、增强自信。地方志部门拥有“一方之全史”的富集资源“宝库”,必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勇于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功能,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文案创意到具体实施上,让地方志承载的文化成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出力出彩的有力支撑,承担起地方志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
《意见》要求,研究整理乡村传统文化,开展乡村史志编纂,推动名镇名村志书编纂,出版《四川省乡镇简志》丛书及地方《简史》《概览》《歌谣》等地情书籍,留存乡村记忆;支持展陈场馆建设,积极参与镇情馆、村史馆、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等建设,整合推进方志馆(室)建设;收集整理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加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等遗产文化资料收集整理,推动乡土文化活态传承。
《意见》要求,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可资借鉴的资政报告,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积极为原产地标识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优土特产品牌塑造等提供佐证服务,助力“川字号”品牌创建行动;加强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及藏、羌、彝、苗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助力地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围绕乡村农事活动、节庆及民族、民俗等内容,支持做大节庆经济;推动名村、名镇、名山、名水、名街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特色志书编纂及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旅游服务。
《意见》要求,大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慈孝文化、感恩文化、文明乡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活动,增强地情文化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围绕农耕、节气、民风、民俗等,提炼宣传主题,讲好乡村故事;搭建方志文化传播平台,努力探索方志文化有声化、视频化传播模式和途径,提高地方志展现乡村文化的感染力;加快乡村优秀方志成果数字化,让群众便捷获取优质乡村文化资源;注重农耕文化、文明公约、村规民约、新乡贤文化、家训家规的挖掘提升,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要职责,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等不靠,主动谋划,主动融入,主抓落实;科学把握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和历史脉络,立体化布局,差异化实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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