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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志编纂之我见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11-07-19 08:28:20 浏览次数: 【字体:

杨晓杰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赋予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志纂修,并在工作中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其着力点应当置放和显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认为主要在于: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一系列修志法律法规,提高依法修志、科学修志自觉性

    2003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和颁布的第一个地方性修志法规。国务院与中指组分别于2006、2008年颁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8年1月1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施行。成都市贯彻执行上述法规及规定,结合市域修志实际,也制定颁行了相应的工作条例。这一系列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制定的条例、办法、规定,是地方志编修纲领性的准则和指南。它的颁布施行,使我们修志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标志着地方志编修已全面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轨道。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广泛涉猎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地方志工作,仍像首届修志那样依靠行政命令组织编纂,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而且由于没有全国和地方性法律法规可以依循,修志工作随意性大、主观性强,各地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基于上述考虑而制定出台的各项修志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加强文化法制建设”、“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大政方针。

    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贯彻这些法律法规,提高依法修志、科学修志自觉性,促进方志事业发展,对于增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无疑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

    二、进一步明确并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地方志管理、编纂职责

    《条例》、《规定》、《实施办法》对地方志编纂职责、地方志工作的地位作用、任务要求、组织保障、审查验收、出版质量,以及地方志开发利用、违法处罚等项,都作了相应的明文规定,从而增强了地方志工作的权威性、规范化及可操作性。《条例》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究其实质,就是各级有关领导和修志机构,多年来强调落实的“一纳入、五到位”(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任务;领导、机构、经费、人员、工作条件到位),实际就是要求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项目;并认真解决好修志所必需的班子、房子、票子等问题,在新时期条件下以法律法规形式进行肯定认可和规范化。当然,这并非说就已尽善尽美了。有的问题如志办人员编制等,就还须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条例》和《办法》,同时也规定了县级以上修志机构的职责。内容既包括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的实施和监督;地方志及地方综合年鉴工作规划、编纂方案的制定及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包括搜集、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资料,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也包括志书的审查验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等。依据法律法规,地方志工作正式成为各级政府基础性工作之一,和法定的“政府行为”;并要求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一级政权机构的职责。而作为县级以上修志部门,就更应责无旁贷地肩负起编纂工作职责;地方志编纂人员则应尽力使自己“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编纂能力”(《条例》规定),称职尽责。地方志部门应一如既往地不等不靠,进取创新,工作中主动做出成绩,坚持向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制度,争取他们对修志工作的关注和加强领导。并按照有关修志法规规定,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从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记述、出版等重要环节上缜密地把关,以确保志书质量。

    三、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解人才,尊重创造,以科学理念、精神和方法践行修志

    地方志工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着重是“以人为本”。为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壮大发展,必须从“尊重知识、理解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出发,留住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方法不外有三个方面:即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地方志工作,是从事知识和信息资源加工,做学问、搞研究的部门。由于它具有专业性、学术性强,知识分子和人才较为集中,而福利待遇相对菲薄,但工作业务又十分“择人”,并要求按期保质出成果。否则,“无为则无位”,就没有方志部门和工作的价值和地位。由于它这些内在的特殊性,致使有能力、适合修志的人不愿来;愿来的又未必能适应和胜任工作。根据这些特征特点,尤其需要人文关怀,需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营造一个融洽和谐的修志环境氛围,激发出修志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潜在能量,使修志工作步上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践行和树立科学发展观,还应以科学理念、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来对待和实施地方志纂修。科学理念:就是存真求实,谨严缜密,尊重修志专业客观规律,尊重创造,鼓励方志成果,不断地在研究和探索中前进;不断地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飞跃中,提高修志本领,取得修志新成果。科学精神: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无论在业务工作或方志理论研讨中,都要发扬学术民主。在见解、认识发生分歧时,须本着“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从而达到构建和谐志办的原则行事。科学方法:“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必须按照修志指导思想、政策法规、条例办法和修志一整套科学程序“建章建制”,并在施行中加强督促检查和充实完善。实行依法和科学修志,为修志编鉴事业开创出一个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队伍和工作业务建设,保障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障地方志纂修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首要在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设的总体目标应当是:精简、合理、高效。为此,就要统筹全局,创新机制,“以绩效取人”,优化队伍组合,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修志人员“才、学、识”的素质和水平。

    其次,就是统筹兼顾,坚持抓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志的资料基础和吸纳信息资料的不涸源泉。年鉴与地方志相较:两者虽目标、功能一致;性质、体例相同,但它作为“短、平、快”的资料工具书,在为领导决策、部门规划、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服务的时效性这点上,优于地方志。年鉴编写,要在连续性、时效性、权威性、真实性、多样化,以及扩充信息容量上扎实下番功夫,才能使它的可读性、实用性和收藏价值相应地得到增强。

    再次,要努力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其服务功能。建立并完善省、市(区)、县三级资料库联网,已成为当务之急。一个系统、科学的地情资料网络的建立,不仅可以改变和规范传统纸质方志资料存储形式,还能更好、更及时地发挥地方志信息资源的传播、交流与共享的纽带作用。

    综上所述,着重抓好上述各项工作,使地方志编修从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各方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方能有效地保障地方志事业正常、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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