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三题
曾新苗
这里所谈的主编是新方志主编的简称,即志书编纂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从两轮新方志编纂的实践来看,主编大体上具有以下特征:
1.称谓众多,形态各异。除有主编、主笔、主纂、总编、总纂、纂修等不同的称谓外,还有主与副、专职与兼职、在职与(退休)返聘、名誉与执行、全志与分篇主编之分。
2.群体性。广义上讲,志书尤其是省、市、县志主编一般是一个群体构成的主编(总编)班子。如新修《遂宁市志》总纂前夕,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成立市志总编室,特聘原市志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农业局、市计经委9名老领导、老专家担任常务副总编和副总编,市志办现职主任、副主任担任总编和副总编。
3.政务性。因其为官书,旨在替政府立言、为人民树碑。
4.非专业性。志书横涉百科、纵贯今古,从事此项工作的绝大多数同仁皆为“半路出家”。
笔者认为,了解、研究新方志主编特征对于做好主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拟从三个方面探讨主编工作话题。
一、主编之“主”
(一)择方法
即选择志书编纂方法,提出倾向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上级(编委会或政府)定夺。此事关系志书编纂的组织与进程,是制定编纂方案的前提与核心,应慎重对待。
1.省、市、县志编纂方法的选择。一是研究省、市、县志编纂方法的种类(如“宝塔式”、“一步成书·填充式”、“组阁式”、“丛书式”、“通志式”等)及其特点;二是借鉴兄弟地区和上轮修志的实践经验;三是根据当地实际,评估、选定相对适合的编纂方法——采取必要的扬长避短措施。
2.专志、部门志编纂方法的选择。步骤与上相同,主要有“组阁式”、“阶梯式”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二)定凡例
即确定新方志的体例。包括对志书的名称、断限、体裁、结构、文体、章法(对撰写的一般要求)等体例要素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制定“凡例”及其“编写细则”体现出来。
(三)明四术
指修志之始先弄清四种编写方式的要领。所谓四术即“续、补、纠、创”。
1.续。指对前志连续性项目(门类)续而记之,以明了事物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
2.补。指对前志遗漏或记载不全的项目进行补充记述。如《犍为县志》(1986—2000)、《阿坝州志》(1991—2005)分别对“文化大革命”和“阿坝土司制”内容设专题予以补记或详述。
3.纠。指对前志误载及校对错误进行纠正,有“明纠”和“暗纠”之分。校对错误通常采用勘误表“明纠”;其他误载内容则多在相应门类的记述中“暗纠”。
4.创。意为重创、创新,前志下限后新生事物,门类需新设;或循用旧名,换以新质;或“升格”详载具有地方特色的某些事项。
(四)分事任
指对志书的编纂人员要有明确而恰当的分工。所谓明确,就是要各在其位,各施其责;所谓恰当,就是要因事择人,用人之长。为此,主编应当用心体察、知人善任、用人不疑,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以此激发全体同仁的工作热情,使其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五)决去取
此语出自章学诚所论修志“三长”中之“明足以决去取”,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主编在入志资料的鉴别与使用方面的学识水平和裁决能力;一是指主编在日常工作中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决断、作出选择,善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正所谓“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能力”,它们都是主编之“主”的应有之义。
(六)持公道
主编要牢记使命,把握其“政务性”特征,替政府立言,为人民树碑,必须处以公心,主持公道,不为个人私利或门户之见所左右;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志必存真。章学诚曾把“公足以绝请托”列为修志“三长”之一,并尖锐指出:“志乃史体,原属天下公物,非一家墓志寿文,可以漫为浮誉,悦人耳目者。”
二、主编之“编”
(一)地情调研
地方志是地情的载体,是全面系统地记述一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作为续志主编,其首要任务就是借助必要的手段对一方的地情状况(尤其是前志下限后的地情状况)进行整体分析,把握其记载对象的主要特征,为续志的总体设计、资料征集和志稿撰写提供现实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讲,志书编纂本身就是对一方地情的一次巨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它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实为主编之“编”的头等大事。
(二)方案拟定
即续志编纂方案的拟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续志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体例结构、工作步骤、工作经费、组织领导等项,是如何编纂好一部续志的总要求、总规划、总设想。
由于修志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管理体制,因而省、市、县志编纂方案一般以当地党委、政府“两办”文件印发或转发,以体现其“官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有广狭之分。如果说一部续志的编纂方案可视为广义上的总体设计的话,那么这里谈的总体设计则侧重于狭义的角度,即指一部续志的篇目(卷目)设置。篇目是志书的总纲或基本框架,尤如工程的设计蓝图,旨在确定资料搜集的方向和范围、明确志书编纂的内容与侧重点,并作为修志分工的依据之一。因此,组织省、市、县志及其分卷(专志)的篇目设计是其主编的重要任务之一。其设计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分类设志(卷、篇)构想。也就是省、市、县志“五大板块”之一的“专志板块”的设置问题(设多少或设哪些专志),主要涉及分类模式或分类标准的选择与运用。通常的分类模式有所谓“大篇(大类)”、“中篇(中类)”、“小篇(小类)”模式三种,具体采用或主要采用哪一种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注意灵活处理社会分工与学科分类的矛盾,兼顾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妥善处理续志与前志的关系,通过继承、新设、分合、复载等形式体现“续、补、纠、创”之主旨,增强续志的整体性与独立性。
2.整体框架构建。整体框架是对志书总体结构的一种俗称,尤如造房式的有梁柱框架。省、市、县志的整体框架一般由卷首(含序言、凡例、目录、总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构成,专志是其主体部分。总体框架构建的核心在于专志的设定与排序,以及选择采用章节体或条目体——适当划分层次,进而为专志篇目的拟订确定规范。专志的设定前已述及,专志的排序通常有“地理(环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或“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两种。
3.专志(分卷)篇目拟订。篇目有资料篇目、编纂(总纂)篇目、定稿篇目之分,其设计与完善贯穿于修志过程的始终,调研、草拟、评估、修订是必经程序。一般而言,专志篇目设计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根据专志拟记述内容的分类情况设计篇目;二是根据已搜集资料的分类情况设计篇目;三是根据专志拟记述内容及已搜集资料的分类情况设计篇目。专志篇目设计的关键是遵循以下基本准则:第一,恰当定位——省、市、县志的组成部分;专志贵专;经世致用。第二,把握志体——横分门类,以类系事;纵向记述,寓议于记。第三,门类齐全——反映全貌(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明确专业(事业)与地域范围;注意排它性与包含性。第四,特点鲜明——确定主体;体现专业、时代和地方特点;注重立体感与可比性。第五,布局合理——次序排列合理,防止主次颠倒;结构组合得当,避免内容重复;第六,领属得体——篇、章、节层层相因,上下得体;不把同一层次的内容搞成统率关系。第七,精拟标题——力求确切、精炼;合乎志体规范(参见《续修省、市、县志总体设计与其专志篇目拟订》一文)。
(四)基础奠定
由于主编的类型或层次不同,其基础工作的内容稍有不同。
1.专志、部门志主编的基础工作。一是培训参编人员;二是拟定资料提纲;三是组织搜集资料;四是鉴别、整理资料。
2.省、市、县志主编的基础工作。一是组织培训编纂人员;二是指导相关部门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三是审定专志或部门志编纂篇目;四是分类指导部门志稿、专志初稿或长编的撰写。
(五)总纂合成
组织志书总纂是主编之“编”的核心内容,也就是主编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责,必须高层建瓴、统筹布局、合理调度、安排得体,力求志稿的整体优化,反映地情的基本面貌,即通过审其实、控其度、分其流、润其色达到概其貌、通其络、总其成之目的。
就省、市、县志而言,主编在志书总纂阶段主要应把握好以下环节:
第一,选择采用不同的编纂方法其志书总纂的程序及工作内容略有差异,这是主编应当体察的。如省志大都选择“丛书式”编纂法,其总纂一般在分卷(专志)的层面上进行,且不同分卷的编纂手法有可能彼此不同。第二,注意细化总纂方案、优化总体设计(总纂篇目)、修订完善“凡例”与“编写细则”。第三,对总纂人员进行再培训(含考察取经)。第四,落实分纂、合纂、通纂工作责任制。第五,着力把好政治(保密)、史实、体例、文字关口,主要是参订、调处、增删资料,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合理交叉,消除重复,详略有度,避免流水账。
(六)审改校印
志稿的评议、审查、修改乃到出版付印前的清样校对均是提高和确保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为主编理当引起重视。
由于修志记事的客观要求受到诸种因素的制约,对于一部省志分卷或市、县志稿来说,数百甚至上千条意见极为正常。主编及编纂人员要认真听取评议、审查意见,分类梳理、择善而从,主动落实并执行修改方案,力戒消极、应付态度,把意见和建议当成精品志书的原动力。
三、主编之“法”
(一)身先士卒
主编在工作中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以鼓舞士气、统领三军。
1.潜心学习。这是主编“非专业性”特征的客观要求。一是注重时事与政治理论的学习,把握政治方向;二是涉猎相关学科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三是研究方志理论与编纂方法,达到应知应会的程度,才能在修志实践中有所循、有所悟和有所创。
2.勇于实践。主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要担当主力,敢于打“硬”仗——特别是县志主编要直接承担总(概)述、人物及其他重要专志文稿的编纂任务,以积累操作经验,贯通总纂意图,提升志稿质量。
3.遵守规范。主编要带头执行“凡例”和“编写细则”,这也是贯通主编意识或总纂意图的基础环节。
(二)协调公关
编纂人员的团结协作是修志成功的基础,外部关系的理解和支持是事业发展的条件。主编要有意识地通过公共关系活动,协调修志的内外关系,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内求团结。就是要创造团结和谐的组织条件和气氛,使全体编纂人员互相协作、共同奋斗。一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苦乐观;二是建立和疏通交流渠道;三是培养协作的意识和谅解的气氛;四是调剂众议,促进建议性冲突,即鼓励发表不同意见,处理问题时坚持原则,不模棱两可地调解分歧。
2.外求发展。就是通过有效的对外活动,密切与外界的联系,为修志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是利用盛世修志、依法修志的有利时机,广泛展开宣传攻势,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其次是向上级(特别是当地政府)领导及时汇报续志的进展情况,寻求人、财、物的全方位扶持;再次是与友邻单位、社会各界建立工作联系,实行开门修志、良性互动、资源共享。
(三)假手他人
修志工作横涉百科、纵贯今古,知识密集、工程浩繁,客观上要靠社会力量、集众人智慧共襄盛举。省、市、县志主编纵然有能耐,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门门懂、样样通。但一名称职的主编应该懂得知人善任、运筹帷幄、调兵遣将,假手他人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
从两轮修志的成功经验来看:凡能假手他人完成的事,主编或主编班子不花主要精力去抓;凡能假手社会力量完成的事,主编不投放专职编纂人员去搞,各自抓好别人不便替代的重要事项。如新修《遂宁市志》(2006年10月出版)、《绵阳市志》(2007年12月出版)采用“宝塔式”编纂法,新修《南充市志》(2010年12月出版)采用“一步成书·填充式”编纂法,均经历志书的分纂、总纂阶段。所不同的是,前者先编写部门志,再分纂市志稿;后者直接由部门牵头分纂市志稿。市志设若干分卷(篇),一般由部门牵头承编分卷和志办牵头承编分卷构成。部门牵头承编分卷大多特聘本部门本行业退休老领导、老专家执笔;市志办牵头承编分卷则主要特聘当地知名专家学者和志办退休人员操刀,市志办在职人员包括主编(总编)在内全力做好面上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审查工作——遂宁市志办牵头承编的“自然地理”等5个分卷(篇)全部由其退休老主任、老编辑初纂;绵阳市志办牵头承编的“概述”、“建置沿革”等分卷(篇)特聘退休老主任、老编辑执笔,“方言”、“人物”等分卷(篇)特聘社会知名专家撰稿;南充市志办牵头承编的“民俗”、“名优特产”分卷(篇)特邀原地区和阆中志办老主任提笔,“总述”、“政区”、“自然环境”、“方言”、“人物”等分卷(篇)特聘市委政研室、西华师大专家学者初纂,事半功倍。再如四川省交通厅史志总编室常年特聘包括前任总编在内的2名资深编审担任副总编,全方位参与志、鉴、史编审工作,尤其是在《四川省志·交通志》、《四川交通年鉴》编纂中发挥独特作用,或受总编委托深入基层开展协调、指导、督办志鉴初纂工作,或按工作流程履行副总编职责,或应邀参与志鉴稿初审,取得良好效果。
鉴于主编“群体性”特征的客观要求,即使到了总纂的最后阶段,“一支笔”通纂(改)全书的任务也可以由主编(总编)班子的“几支手”来共同完成。如新修《南充市志》的总纂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前期的统纂任务交由部门牵头初纂分卷人员中选聘的5位知名人士完成,后期的通纂阶段则由特聘2位专家和市志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组成的总编(主编)班子分别把政治(保密)、史实(数据)、体例、文字关口。
(四)海纳百川
盛世修志,志成众手。修志工作的特殊性要求主编胸怀大度、虚已受人,广泛集纳众人意见,不要主观和武断。要有自以为非的勇气和从善如流的雅量,博采众家之长,凝聚群体智慧,确保志书质量,推进事业发展。
(五)重点突破
编修志书是一项系统工程,划分为若干不同的阶段。作为主编要善于抓住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确保主体工程的顺利推进。
修志的主体工程是什么?是总纂(成稿)。总纂的基础是资料,搜集、整理资料离不开篇目(总体设计)的导向。篇目、资料、总纂“三位一体”,构成主编工作的重点。
从省、市、县志编纂的整个工作进程来讲,主编的前期工作重点是分类指导,“抓两头带中间”;进入总纂阶段后,重点是“抢初稿”,为“磨二稿”、“通三稿”奠定基础。
(六)愚公移山
主编做事尤其要有毅力,一是静心,二是勤奋,三是细致;敢于创造,敢于探索,不怕困难。这与其说是工作方法,倒不如说是与大家一道共勉,因为好的工作方法和好的志书主编总是产生于修志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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