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质量综论与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思考
志书质量综论与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思考
梅森
“质量”,一种解释是“产品工作的优劣程度”。(《辞海》缩印本,1989年版305页)“质量指标”,具体的质量标准就是“质量指标”,即“在计划和统计工作中,反映生产效果或工作质量的指标……。质量指标的计算和分析对评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的成绩和发掘内部潜力有重要作用。”(《辞海》缩印本,1989年版306页)而“质量管理”是参照“质量指标”对生产和工作标准的落实,以及对生产和工作成果的检验。“质量管理”也称“质量控制,……狭义是指应用各种科学原理,以保证提高产品质量的管理。”(《辞海》缩印本,l989年版306页)
地方志书是一种精神文化产品,是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因之,与物质产品一样,同样要讲质量,要编纂出高品位的志书。方志界常说: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因之地方志书的编纂要加强质量管理。配合质量的管理,必须制定便于参照的质量标准体系。社会主义第一轮地方志编纂期间,曾不时有人提出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2000年,中国地方志协会曾组织方志界同仁在湖南长沙召开过一次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研讨会。由于种种原因,5年过去了,质量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近两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全力进行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的同时,又重提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陈奎元同志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这一问题。这两件事都是全面建设地方志事业的“抓纲”、“挈领”之举。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改善工作的外部环境,取得永久的生存条件和良好的发展空间,而加快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方志工作内部建设的基础。没有质量标准体系作为参照的事业,只能说明这项事业还处于初级阶段,而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事业成熟的标志。
一、建立志书质量标准的历史背景
(一)旧方志编纂的时代,中央和地方政权以及编纂者曾不断对志书提出质量要求,但从未建立系统的质量体系
旧方志的质量要求主要出现在序言、凡例和规定之中,主要包括功能、体例与叙事原则、内容门类、资料质量等。
1首先是出现在序言中。
①功能。例如晋常璩《华阳国志序》在指出志书要达到的功能时,提出志书的“五善”,即“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施贤能”。(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616页,黄山书社l986年11月版,以下简称《辞典》)元黄溍的《东郡志序》也谈到志书要具有的功能,他说:图志“皆达于朝廷,而关于政令,不特以资学士大夫之泛览而已”,“所记人才消长,风俗盛衰,上可以明教化之得失,而裨益乎治道,古今文毕事实沿革之故,下可以俟采录而垂之无穷”。(《辞典》629页)元黄邻的《诸暨志序》称:“书风俗、城社,以知气习之善良,保障之厄塞;书户口、赋税、土产,以见民物之羡耗、征敛之重轻”;“学校、馆传、仓务、营院、桥梁、坊市以考兴废,古迹、祠庙、亭榭、寺观以备游览”(《辞典》630页)
②体例与叙事原则。宋赵不悔《新安志·序》谈到方志的体例标准和叙述原则时,认为方志记述,事实宜详,必须统合古今,广征博采,据事直书;即“论证得失,皆有依据”。〈《辞典》622页〉明康海《朝邑志·序》认为志书叙事应该是“繁而能详,简而能要,晦而能白,乱而能理”。(《辞典》635页)民国黄炎培在《川沙县志·导言》中对志书体例提出创新(当时)之见,认为“一般方志,偏于横剖,而缺于纵贯,则因果之效不彰”。所以“编方志,必先列大事表”。又说“本书各志,皆先以概述”(注:实为今天的“小序”),“盖重在简略说明本志内容大要,而不尽阐明义例也”。“本书断限,既定民国十五年止,下距脱稿八、九年间,又积成若干重要材料,弃置既觉可惜,嘎然中止,又为叙事所不许”,“乃赘于每事之末”,命名“赘录”。(《辞典》658页)
③内容门类。宋马光祖《景定健康志·序》也谈到当时志书应具备的门类:其所载关于一地之形势、险要、岁月、灾祥、人文、衣冠、礼乐、风俗、忠孝、节义、版籍、兵制、政权,这些门类的功能可以:“表人才也……,考民力也……,计军实也……,察吏治也……,垂功鉴也……,有补于世也。”(《辞典》624~625页)
④资料。宋罗愿的《新安志·序》强调志书资料必须全面而且系统,要“约敕诸曹,遇咨辄报,且谕属县,网罗金石之文”。(《辞典》622~623页)宋杨潜的《云间志·序》认为史料必须准确,他说:“有据则书,有疑则阙,有讹则辨”。(《辞典》623页)民国黄炎培《川沙县志·导言》认为“志乘取材,非可向壁,一部得自调查,而大部录诸档案”。(《辞典》657页)
2其次在政府的规定中。
隋唐起中央政府就开始组织编纂地方志,至宋、元、明、清各代,乃至民国,政府时有政令规定地方志编纂。《新唐书·百官志·兵部职方》条记载:“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堠、坊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修,岁与版籍偕上。”此条还包括唐代造送图经的年限、内容、机构、变例,以及具体颁发告令的时间。(《辞典》674页)
《宋史·职官志》记载:“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图籍……。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俱古今兴废之因,州为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辞典》675页)
收入《至正金陵新志》卷首的元代集庆路总管府报上级的修志文移称方志:“所以考古今之沿革,所以验风俗之盛衰”,其“恩命之所加,风化之所被,台察之设置,州郡之沿革,名宦之政绩,人才之贤否,山川之变迁,风俗之移易,与夫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具有关于政教者甚大。”(《辞典》676页)该文移谈到方志的功能和需要记述的事物。
明永乐十六年纂修志书诏令及纂修志书凡例对官修志书的质量有条文予以规定。《明太宗实录》(卷二0一)载:永乐十六年六月“诏纂天下郡县志书,……命礼部遣官遍诣郡县,博采事迹及旧志书。”同年颁发《纂修志书凡例》二十二条,对志书中有关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廓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编纂,均作了具体规定。有些还规定得比较具体,如:“疆域,在郡之上下左右四方,所抵界分若干里,广若干,袤若干。四至,叙邻县界府地名,若干里。八到,叙到邻近府州县治若干里。陆路水路,皆叙其至本府若干,布政司若干,南京若干,北京若干。陆路言几里,水路言几驿。”“土产贡赋,田地税粮,课程税钞,自前代至本朝洪武二十四年并永乐十年之数,并悉录之。”“形势,论其山川雄险,如诸葛亮钟山龙蟠,石城虎踞之类。”“宦迹,自前代开创政绩相传者,有题名者,备录之。见任者,止书事迹,不可谀颂。”“人物,俱自前代至本朝贤人、烈士、忠臣、名将、仕宦、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隐逸、儒士、方技,及有能保障乡闾者并录。”“杂志,纪其本处古今事迹难入前项条目,如人事风俗,可为劝戒;草木虫兽之妖祥,水火、荒旱、幽怪之类可收者录之,以备观考。”“诗文,先以圣朝制诰别汇一卷,所以尊崇也。其次古今名公诗篇纪序之类,其有关于政教风俗、题咏山川者,并收录之。浮文不醇正者,勿录。”俨然一份编纂内容提要。(《辞典》676~677)
清康熙二十九年河南巡抚贾汉复通令所属府州县纂辑志书,通饬《修志牌照》,共列二十三门,内容为总图、沿革、天文、四至、建置、河防、乡村、集镇、公署、桥梁、仓库、社学、街巷、坊第、山川、古迹、风俗、土产、陵墓、寺观、赋税、职宫、人物、流寓、艺文、灾祥、杂志。并对志书的时间断限、材料取舍、文字详略、史实考订、叙事先后,乃至地图绘制均有详细规定。(《辞典》677页)为保证一地志书的编纂质量,统一颁布志书的基本门类,清道光间广东肇庆府聘请陈澧撰《肇庆府志》,陈代表官方制定《修志章程》十四条,提出“述旧”、“增新”和“删正”。“述旧”是编底本,“增新”是编长编,“删正”是编成新稿。此外还规定取材仿照司马光修《通鉴》先修长编,体例以《广东通志》为范本。实际是一工作流程和总的条例。(《辞典》679页)
民国6年(1917年)山西省公署颁发《山西各县志书凡例》,就如何编纂县志作了具体规定:方志,要备而精,雅而有用,内容要翔实,资料要丰富。规定采用图、略、传、表、考五种体裁,各体之下分纲目。门类包括方里图、山脉图、河道图、城郭图、疆域略、沟洫略、赋税略、丁役略、礼俗略、生业略、物产略、氏族略、方言略、兵防略、名宦传、名贤传、文儒传、孝义传、士女传、杂传、官事表、选举表、学校表、沿革考、营建考、古迹考、金石考、著述考、旧闻考、丛考等。关于门类的编法,规定方里图要用新的测绘方法绘制。生业略指出应包括士、农、工商等社会阶层,调查宜精确。名宦、名贤、文儒、孝义、士女、杂传应以记善为主,确系大奸大侫不能隐讳。丛考收录本县各类资料和书目。等等。(《辞典》683页)国民政府内政部于l946年10月1日颁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载《中华民国政府公报》第二六六六号)《办法》规定:志书舆图采用最新科学方法印制,对国界、省界、市县变更沿革应划分清晰,附加说明。志书应绘制行政区域分图,以及山川、交通、地质、物产分布、雨量、气候变差、名胜、街市图,对有价值的名胜古迹、金石拓片、文物要拍摄照片,还要绘制精确的土地、户口、物产、实业、地质、气候、交通、赋税、教育、卫生、人民生活统计表。宜设大事记,艺文志文学与艺术并重,有关文献及民情之诗文词曲歌谣也当采入,对书目略作提要,武术技击别立专门,志书所载不可稍涉迷信。志稿应交内政部核定,印刷完成当送行政院、内政部、国防部、教育部、中央图书馆等备查。(《辞典》686页)
(二)社会主义新方志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的提出
11985年4月19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志书质量的要求。
《规定》共分“总则”、“志书体例”、“组织领导”3章。
在“第一章总则”中就指导思想、政治立场、编纂观点、维护民族团结、保密等方面提出质量要求:“第二条新方志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新方志“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和十二大所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准绳”,“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第四条新方志应当……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使社会主义的新型地方志,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第五条新方志要充分反映多民族的特点。应当体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第六条新编地方志必须注意保密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规定的保密条例,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志书体例”就志书的书名、断限、体裁、篇目与编次、大事记、分类人物、文体、繁简、称谓、资料、篇幅、开本提出了规定:“第九条志书体裁。一般应有记、志、传、图、表、录等,以专志为志书的主体。……图表尽量采用现代化技术编制。”“第十条方志篇目……,应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采用编(篇)、章、节、目,也可采用其它形式。”“第十一条大事记。……关于建国以来重大政治事件的记述,要遵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第十二条立传人物以原籍(出生地)为主。非本地出生,但长期定居本地并有重要业绩者,也可在本地立传……。在世人物不立传……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纪录。”“第十三条新志书文体,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应严谨、朴实、简洁。……(称谓)依当时当地的历史习惯称呼。历史纪年应注明公元纪年,地理名称注明今地。”“第十四条新方志所依据的资料,包括史实、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务必核实,力求准确无误。”
【注:此前,1984年4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曾制定《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是在《条例》(草案)基础上制定的。《条例》(草案)“第四章工作步骤”中“新编地方志的质量要求:观点正确、体例完善(备)、史料翔实、特点突出、文风端正”成为地方志系统长期以来对志书总体质量的概括要求】
2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对志书质量的规定。
观点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志书编纂”、“附则”4章。其中“总则”和“志书编纂”两章涉及志书质量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科学性要求、资料、体例、断限、体裁、突出时代性和地方性、印刷要求等,与l984年《条例》中的质量内容有继承关系。
“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第三章志书编纂”“第十一条编纂地方志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翔实资料,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真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第十二条……志书的下限,力求统一。”“第十三条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第十四条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第十五条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第十六条地方志所采用的资料,包括史料、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务必考订核实,重要的要注明出处。历史纪年,注明公元;古地名,注明今地名。全书要附有索引。”“第十九条各级地方志采用16开本,横排印刷。装帧、版式要力求统一。”
3各省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的志书质量的规定。
社会主义第一轮和第二轮新方志的编纂,各省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都制定了志书质量的有关规定,共同的一点都是首先在总的原则和要求方面,不同时期分别遵循了1984年4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和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同时增加了本省市区对志书质量的理解。主要体现在编纂规划、篇目提要、编纂规范和审稿规定等文件规定中。如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对于编纂第一轮《安徽省志》就曾制定了《安徽省志篇目分工》,实际是篇目提要;《安徽省志编纂规范》,主要包括志书体例、史料、文风文体、断限、体裁、文字规范等;还有《安徽省志版式规定》。再如第二轮《安徽省志》〈1986~2005年〉编纂工作方案(讨论稿),同样包括质量的原则规定。《方案》〈讨论稿〉包括“编纂任务”、“指导思想”、“编纂原则”、“组织领导”、“经费”、“评议审定”、“工作计划”、“出版”几部分,其中编纂原则包括断限、质量总要求(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行文规范、编校精确)、志书基本体例、篇目设置原则、大事收录范围(大事、要事、新事、特事,编年体为主,记事本末体为辅)、人物入志、保密规定、行文规范等,均属统一的质量要求。再如《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也就指导思想、统一断限、志书体例结构、突出时代性和地方性、篇目拟订的科学性和行文的纵不断线、装帧印刷等基本质量进行了规定。再如《河北省第二轮市(市、区)志编纂实施方案》(冀志(2002)6号)、《河北省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行文规范》、《河北省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印刷设计方案》〈冀志办(2002)9号〉;以及《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吉林省续修新编市州、县(市、区)志工作规划(2000年7月)》、《吉林省续修新编市(州)、县(市、区)志行文规范》、《(第二届)黑龙江省志编纂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黑志委发2003年8号)》、《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三级志书编纂的意见》、《(重庆市志)(1986~2005)编纂规范》、《甘肃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划》、《甘肃省志》第二轮编纂方案》等,其余各省市区的方案和有关分项规定都对志书的基本质量进行了若干规定。
4方志界编纂研究关于质量要求的努力。
从第一轮修志开始,有大量的研究论文、研究著作对质量问题进行研究,虽非官方但对志书质量的保证和提高起到一定的作用。民间的研究与官方相比,由于顾虑少,文责自负,因此质量问题的研究触角更细,但属探讨层面。如l988年,我与王亚洲、晁文璧主编的《实用方志编纂学》,就是一本侧重从操作层面意图保证志书质量的书,由黄山书社出版。该书的主要目的是从共性角度解决志书编纂面上指导和评审质量参照的问题。内容主要是志书的门类要素和提要,即志书的门类、具体章节目标题,以及志书断限内条目下事物演进的纵向轨迹。2000年为了对启动初的第二轮修志提供编纂参考,我又编写了具有相同性质的《续志备考》一书(黄山书社出版),包括“续志编纂构想”、“20年改革开放基本情况”等16个部分。其中“续志编纂构想”部分就包括续志体裁、内容门类、体例、文体、资料、篇目内容提示。在“续志篇目(建议)”部分用了2.5万的文字提示编写内容和要素。(见该书l3~42页)如“第五章信息产业”的“第二节电信”,包括提示要写“电报、传真、无线电台、固定电话(市内电话、长途电话、农村电话)、移动电话、电信寻呼、信息港、信息网、无线电管理、电信资费、其他电信业务、业务量、效益、设施设备”等。《续志备考》与《实用方志编纂学》不同的是,《实用方志编纂学》是在第一轮修志开始6年之后编写的,当时已出版了一批志书,有可供参考综合的对象,因此,不仅开列了横向的门类和内容要素,还拟写了纵向的轨迹。而《续志备考》是在第二轮修志刚启动时编写,没有实际的参考(已成之书),完全是前瞻性的构想,故没有事物的纵向轨迹。但为了弥补这一点,参考了《共和国50年》(学习出版社l999年版)、《国史与国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书中拟写了“20年改革开放基本情况”、“经济体制改革轨迹”、“农村与农业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对外经济贸易”、“科技与教育改革”、“文化艺术及文化市场改革”、“民主与法制建设”、“人民生活”、“外事、台湾事务和侨务”、“改革开放20年分类大事”,从宏观的时代背景角度提供修志参考(《实用方志编纂学》是在每一门类、条目中提示背景和共性轨迹)。
当然,这一类书各省市区后来都有不同程度的编写,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志书质量,使具体编纂者在拟订篇目、搜集资料、撰写志稿、审稿定稿时有个参照。
52000年中国地方志学会在湖南长沙举办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研讨会首次提出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
这次会议我有幸参加。会议提出的讨论题是是否要建立志书的质量标准体系,当时有三种不同意见:一是应该建立;二是志书不是物质产品不必制定统一机械的质量标准;三是建立有积极的意义,但建立的难度大。与当时不同意制定质量标准体系的不少同志私下里交谈,实际上是担心增加了一顶“紧箍咒”,对志书达到高的质量标准有畏难情绪,担心志书卡在质量标准的门槛外边通不过,无法向地方政府交代。这些,是此次会后6年来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只停滞在讨论层面没有深入、没有成果的主要原因。
(三)此前“志书质量标准体系”问题的历史概括
11400多年前,从隋唐图经开始至民国时期的方志,传统的旧方志编纂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间断地颁布修志政令,就志书的编纂宗旨、体裁、体例、文体文风、内容门类等方面提出质量要求甚至是规定,但较为笼统,谈不上“质量标准”,更谈不上“体系”。实事求是地看,民国的修志政令比起前代要具体得多。此外,民国及以前,志书的“凡例”、“例目”、“修志办法”中散见有大量的质量要求,但属民间性质,缺乏系统,更非统一权威的质量标准。
2社会主义新方志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编以来,两轮修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曾于1985年制定了《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1997年制定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两个重要文件。根据这两个文件,各省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相应制定了本地的编纂规划、编纂方案、编纂规范及版式规定。这些文件规定在志书质量方面的要求虽比建国以前传统方志的质量要求要详细得多也系统得多,但基本是总体性、宏观性、原则性的质量标准,仍未形成可参照的稳定的质量标准体系,尤其是在基本门类〈篇目〉和内容基本要素方面。在方志界多年自觉进行的方志编纂学与方志编纂研究当中,尤其是在方志编纂著作中,有较为丰富的内容提要和门类要素的研究和展示,甚至包括横向要素和纵向轨迹。虽然研究得较细,但属民间研究性质,莫衷一是。所以,2000年中国地方志学会提出对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研究,由于处于首轮修志的后期,当时的方志界基本是“一书主义”,各地精力在完成地方政府交给的首轮志书编纂任务上,故未能就“质量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成果。第二轮修志以来,最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陈奎元同志再次强调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说明志书质量标准在未来地方志事业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
3首轮修志由于只有原则性的质量要求缺乏严谨全面系统可参照的质量标准体系,故首轮志书的质量难以进一步提高。
首先,由于只有基本门类(篇目)而缺少基本的内容要素进行参照,故虽然提出“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后来又叫“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但只能根据各地修志者的素质,自己掌握,收集哪些资料,门类如何设置有随意性,所以首轮修志的质量有些参差不齐。少数志书“该收的资料收的不多,不该收的资料却收了一大堆”,甚至没有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这种情况第二轮开始以来未有彻底改观。最近参加一地志书的评议,当有人提出志书是区域性的而不是行政隶属性的,非地方管辖的企事业内容也应该记;另外志稿门类不齐全。编者回答:第一轮修志求全,第二轮修志求特,不要面面俱到。遇到这样的意见谁来裁定呢?这时就发现我们根本没有可参照的刚性的质量标准体系,而是“见仁见智”加“人治”。这种情况下,如果主持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是内行,又是负责任的,评稿后会按正确的意见修改补充。如果这位领导根本不把地方志当一回事,头脑中只有地方政府倒计时的修志规划,志书的质量如何保证?其次,除了收资和编纂,审稿验收也应该有可参照的质量标准体系。第一轮修志以来,各地都制定和建立了志书三审制度,也有条文式的《审稿规定》,但唯一没有具体的审稿内容、要素的对照,故审稿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少只是审审文字和规范。所以有人认为地方志工作没有什么理论也没有什么学间,谁来都能做。这与我们缺乏质量标准体系不无关系。审稿中由于没有质量标准,甚至会出现人情审稿的不好现象。再者,志书评奖无质量标准体系,也导致评奖的公正性缺乏,有人说:“志书评价只有后人说才公正。”
二、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作用与现实价值
近些年来,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引导下,在20多年修志实践的积累之后,方志界上上下下形成了一个最有价值的思想共识,就是抛弃了“一本书主义”,而把地方志当成一项事业去发展,去建设,因之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一)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作用
1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全面记录反映社会的参照系统,是对原则性地方志规定的具体化,是地方志书内容体系的参照基础。地方志是全方位记载自然和社会的载体,全面系统是地方志这一文献的基本特点。因此,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首先有利于全面反映自然、社会内容,有利于保证志书内容的基本质量。
2社会主义新方志与旧志不同,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大型文化工程,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统一运作,全面地分环节地保证志书质量。
3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各地制定篇目的参考基础。标准体系是共性的基本门类和基本要素,解决志书基本内容后各地在篇目中再体现地方特色内容。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不至使“志书具有可读、可信、可用”成为空话。
4志书标准体系是地方志办公室业务指导的依据,可以约束指导工作的各个环节,贴近指导,及时纠偏,保证志书的编纂不致偏离质量体系。
5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志书审稿验收参照衡量的基本标尺,是保证志书质量的最后一道卡尺。
6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方志批评的参考和依据。
7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志书评奖中保持公正避免主观甚至徇私的统一标准。
8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地方志稳定的资料库的建设,有利于全面系统地常年地征集资料。
9统一规范的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利用电脑建立方志和地情数据库,有利于地情信息化的系统建设,有利于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社会化,有利于全社会的广泛应用。
(二)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的现实价值
1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地方志事业的学科建设和长远发展。任何一个学科的建设发展都应该有一个评判衡量的标准,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方志学科体系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就难以形成建设学科的合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各省市区地方志办公室现正在进行立法建设,于此同时,如果能配套地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就从具体角度体现了方志立法的根本目的,对方志事业的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2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对于保证第二轮志书的质量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现在社会主义第二轮修志多数刚刚启动,还有尚未启动的,现在制定质量标准体系还不为迟。
因之,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三、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构成
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应包括原则性的标准和可参照的具体标准,分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具体包括政治标准、资料标准、体例标准、门类标准、要素标准、行文标准、检索标准、出版印刷标准、实事求是标准等。
(一)原则性标准
1志书内容的质量标准。
①政治质量标准为志书内容质量的第一标准。是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否以断限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为指导。社会主义第二轮修的志书是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否实事求是地记述社会发展的实际,是否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问题,在记述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同时,也客观地记述当地的社会问题。
②志书内容全面系统是志书内容质量的第二标准。共性的基本门类、内容、要素全面系统,“纵不断线,横不缺项”;地方特色的个性内容反映到位。全志横能涵盖各业或某业的各方面,纵能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进的沿革。
③资料翔实是检验志书内容质量的第三标准。资料“真实、全面、系统、实用”。“概括性资料、典型性资料、背景资料、统计资料”具备。资料来源全面。
2志书形式的质量标准。
①志书的框架结构能体现断限时期的社会特征,也就是社会主义第二轮修志要能反映市场经济的特征,比如多元经营(如完全用首轮修志严格的分行业、分事业立目,能否反映市场多元性、企业多元经营?不少人在文章中大谈“与时俱进”,其实这才是第二轮修志最需要与时俱进的地方)
②志书分类要具有科学性,统属得当,排列有序,横分恰当,既不肢解事物的整体性,也有利于网罗资料,完全体现方志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的基本特征。标题简明,涵盖内容准确。
③志书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是否综合运用,专题、纪略等新体裁运用是否得当。
④文体。要用语体文,记述体。
⑤志书的编辑出版要符合国家对图书的要求,统一规范。
(二)具体的可参照的质量标准
1行文规范。
包括①文风文体。②称谓规范。③数字规范。④计量单位规范。⑤时间表述规范。⑥引文注释规范。⑦图表照规范〈地图、专题图,彩照、串文照,表的表题、表格、单位要素〉。参照国家语委、出版等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结合地方志特点制定。
2出版印刷版式规范。
包括①开本。②封面。③用纸。④图表。⑤志书署名、序言、凡例、目录、正文、补遗订正、索引、编纂始末、版权页的版式(排版位置与字号等)。⑥差错率。⑦编次。
3具体的基本类目和内容要素。
具体的基本类目和内容要素原在官方的编纂条例和规定中是没有的(官方的篇目一般是到章节,也即第二、第三层次),类目提要和内容要素基本在个人的研究专著中。作为志书的质量标准体系,具体可参照的志书门类和编写要素对于保证志书基本质量是最具操作性的。
内容要素可分为两种,一是横向要素,二是纵向要素。
横向门类和要素,如,工业部类,第一层次是工业体制、工业门类、企业管理等,第二层次工业门类(建材工业、化学工业等)下分概况、企业、生产经营、产品、效益,第三层次企业下是企业沿革,重点企业选介;产品介绍是名称、产量、销售范围、销售量,占效益的份额等,重点产品选介及产品表。第四层次,“产品表”要素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生产时间、产地、销售地、销售量、商标、获奖”等。每一事类均列出这些可参照的类目及要素。
纵向要素是否列,值得讨论。如对外贸易,纵向要素为:1979~1987年改革开放探索阶段,外贸系统首先改革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包括增设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二是改革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实行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三是完善外贸管理,重新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建立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四是探索工贸、农贸结合的途径;五是采取鼓励出口的政策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和地区差别的外汇分成制度,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外贸体制中的统负盈亏、政企不分未解决。1988~l990年,外贸体制在全行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若干外汇调剂市场,企业自有外汇可随时进入市场,自由调剂。国家开始用价格、汇率、利率、退税、出口信贷调控外贸。1991~1993年,主要取消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实行以大类商品区分的全国统一外汇留成比例办法。行政部门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外汇资金的横向流通。增加企业支配使用的外汇。l994~2000年,按照中共十四大的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实行单一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留成。设立出口商品发展基金,取消承包制改为赋税制,对国有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推动企业开展“一主多辅”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多元化的路子。降低进口关税。给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以外贸经营权。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扩大利用外资试点。建立保税区等等。
制定志书的横向要素和纵向要素是衡量志书全面性的重要指标。
四、如何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
(一)必须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予以制定才具有权威性
在原《规定》基础上增加可参照性的质量标准,尤其是内容门类要素,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纳入科学系统的轨道,是中国数千年方志编纂所没有的,这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志书质量标准才具权威性。
(二)制定方法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拟订
权威性除行政性外,从本质上是建立在科学性基础上的。质量标准体系既然是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权威性文件,因此须吸收专家参与制定,当成课题完成。这里的专家,我认为一是非地方志系统相关学科的专家,二是地方志的专家。
相关学科专家对具体专业、行业、事业往往研究较深较专项,同时不了解方志的体例,往往会从单一的本专业的角度出发,如第一轮修志地理学家从单一的地理学角度建议方志按地理书结构编纂,历史学专家要把地方志按传统的史学观点纳入史学资料的范畴进行编纂。而地方志专家较了解方志的体例,最大的特点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去看志书的内容结构,但缺点是对各专业了解不深。因之,制定志书的质量体系中的门类要素要相关学科专家与地方志专家相结合。
根据两类专家的特点,应由地方志专家先列纲目要素,再由各有关学科专家参加意见并修订补充。
(三)内容要素制定的商榷
志书内容要素制定须商榷的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横向要素制定的同时是否拟订纵向要素。二是制定各志种统一的内容要素还是分志种制定内容要素。
1是否制定纵向要素。
纵向要素的制定往往在一轮志书启动2~3年之后,现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试点单位已经编纂了多年,全国也有近百部志书出版,因之在拟订横向要素的同时拟订纵向要素是有条件的。我认为还是“横纵”都开列为好(下一轮修志在上一轮标准体系基础上“增减并留”与时俱进,形成新的一轮质量标准“体系”)。
2是制定统一的内容要素还是分主要志种制定要素。
如果只制定省(市、区)、市(区地州)、县(市)志统一的纵横向要素,质量标准体系难免失之粗(因为县级志书门类相对粗),同时也反映不出各类志种所要体现不同区域的规模特点。如城市志与县志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类目粗细肯定不同,前者类目就细得多,层次也深入得多。此外在市县志列一、两个平行类目的内容,在省、直辖市志中往往多卷出版。因之,我认为省志、副省级以上的城市志,以及中等城市及区县志要分列3~4种志书门类的横纵要素;因之,要分3~4个课题组分别拟订,然后再统编合成。
3由于考虑修志工作正在进行的现实,可先制定“草案”先执行,今后再修订为正式文件。(作者单位: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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