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异同
【摘 要】地方志与地方史两种著作共存数千年,为何不能合并为一种体裁?本文从志与史的概念入手,着重从记载的内容、资料来源、编修方法、功能和作用方面浅析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关键词】史志概念异同
地方志与地方史看似都是记载历史、记载过去的著作,但数千年来,为何这两种著作一直并存,却不能合并为一种体裁,两者到底有何异同?
地方志与地方史的概念
何谓志?按照古文字义解释,志者,记也。“志”通“識、誌”,作为动词时,指记在心里或用文字、符号做标记,后来演化为记述、记载,如:志异(记载奇异之事),志怪(记载怪异之事),志记(史书中的志和记)。作为名词时,指记事的文章或书籍,后来演化为史书的一种,如:《华阳国志》、墓志、地方志等。这里的志书主要指方志,即地方志,也就是各地域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事项的记载。
何谓史?说文解字中解释:“史,记事者也。”“史”的初意是掌史之官,掌史之官写的书称为史籍。我们现今对“史”解释为:“史乃历史的简称,是指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过去的事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地方史是指对某个特定区域的历史记录、诠释和研究。
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异同
从现今意义的地方志与地方史概念上来分析,它们都是记载某一地区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过去的事和行动,也就是说,记载的对象基本一致,也叫史志同源,这也是地方志与地方史最大的相同之处。他们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地方志“重在记述,述而不论”,通过记述把观点让给读者理解,不加议论,即“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地方史则是要在记述的基础上通过诠释和研究来反映过去人类社会活动情况,即“述中有论”。这就是两者不能统一为一种体裁的主要原因。
记载内容的异同 两者的共同点是记载内容的一致,都是以某一个地区以往和既发的事物、事件或人物为记述对象。不同之处在于侧重点有所区别。史书多以王朝为中心,找不到平民生活与活动的材料;而方志以社会为中心,举凡民生利病、风俗习惯,一切不详载于“正史”内的,都靠志书保存下来。
地方史以记述过去为主,主要记述该地区数百、数千年来人类社会的活动,包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变化发展,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等,以及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自然现象,如大地震、洪灾、台风等。当代地方史主要以当代或近代发生的事实(现状)为记述内容,如《中国共产党党史》。
地方志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也是汇集一方基本知识和系统资料的地方百科全书。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书的定义,它记述的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但是以现状为主。通过对过去的适当追溯可以更好地反映社会发展状况,这也是地方志书“略古详今”的基本要求。
资料来源的异同 不管是编史还是修志,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当属收集资料,这是编史修志的基础和根本。编史修志共同的资料来源当属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是人类活动当时的真实记录,最能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也能较直接地反映历史活动过程,是编史修志共同的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编史修志因记述内容、记述方式方法的差异,决定了它们对资料的要求也有所差异,资料的收集范围和途径也有所不同。史书资料粗略简单,方志资料详细繁杂,“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地方史是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记事集中,论述深入、系统,虽然有许多门类,却围绕着一个核心内容,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线。所以资料收集时要围绕中心轴线和核心内容,着重收集、整理史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分析、鉴别,筛选出有用的史料,无史料可查的遗迹、遗物,还可通过实地考查获取资料。
地方志主要记述现状,是资料性文献,重在资料收集,举凡一地的自然、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事无巨细,只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发展变化的事物,无论门类,都在记述范围之内。平列叙事,并无明显的特定轴心,资料收集相对容易些。收集资料途径主要依靠各有关参修单位报送资料,没有现成资料的还需调查采访,一些现成资料也需要辅之以调查研究,予以核实补充。
另外,今天的志可为将来编史提供丰富的资料,也就是说在志的基础上可以编史;而过去的史只能为今日修志提供一部分资料线索,故不能在史的基础上修志。
编修方法的异同 现代地方志与地方史从成书的结构层次上看,绝大部分书都是采用篇(卷)、章、节、目的结构层次;从体裁上看,“述、记、传、图、表、录”是二者均可采用的体裁,只是采用时各自的侧重点不同。
1. 体例结构的不同。地方史基本上是以纵为主,纵横结合。在设立篇章节时,一般按不同历史时期划分为篇章,再按各时期社会发展的主线安排中心内容。主线上的中心内容再用节、目的形式详其首尾,集中表述其过程。而地方志则是先横后纵,以横为主,横排纵写。具体做法是先将自然和社会的各种事物横分门类为篇章节,再按该类事物的发端发展依时而叙成目,也叫纵述史实。
2. 叙述方法的不同。地方史通过记述历史,侧重探索历史规律。编写时一般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在真实记述历史发展过程的同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采取叙论结合、夹叙夹议、先叙后议等编写手法,对历史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地方志强调用事实说话,采用记叙文体,记载而不论述,言简意赅,反对议论,反对“穿靴戴帽”,反对随意褒贬,更反对夸张描写,要寓褒贬于叙事之中。语言上开门见山,言必及事道物,力求准确、庄重,切忌空话、套话,慎用副词和形容词。
功能和作用的异同 “存史、资治、教化”是方志界对地方志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地方志与地方史都是总结过去,真实地记录历史,再现和反映历史的原貌,所以两者的根本目的和任务是相同的,“六字”功能同样适用于地方史。如果从更高层次上认识,二者都是历史文化永续利用的基础性载体,发挥着历史文化永续利用的积聚作用、传承作用和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性作用。
二者虽具有同样的“六字”功能,但在“资治”、“存史”上还是存在细微差异:
1. 资治主体的差异。资治就是为领导和决策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古人说:“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可见史与志在旧时服务主体的层次上有所区别,“史”主要资治于国家统治者,“志”主要资治于地方长官。近现代的地方史与地方志也是如此。国家统治者,要侧重吸取历史上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结合国家的现状,方可制定出顺应历史、符合国情的方针、政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持续发展;地方当政者,除了要了解当地历史之外,更要通过当地志书详细掌握相关地情信息,为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科学决策。
2. 存史价值的差异。地方史与地方志都具有重要的存史价值,能为后世提供全面系统、翔实可靠的历史资料。但后世利用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一是资料。史重在探索、揭示历史发展规律,资料粗略简单;志重在记述,门类齐全、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属资料性文献。二者可形成资料互补。二是主要服务对象。地方史主要服务史学或其他研究者之用,地方志主要服务资料查阅者使用,也可为编纂地方史提供详实的资料。
参考文献:
1 《方志百科全书》,方志出版社,2017年1月。
2 《年鉴学》,方志出版社,肖东发等著,2014年4月第一版。
3 《试论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关系》,中华文本库。
4 马春荣,《谈中国古代史籍的产生与发展》。
5 谭其骧,《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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