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08:53:43

关于四川省2021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2022年7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04 12: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四川省2021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2022年7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省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1年省级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多重困难叠加的严峻形势,面对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省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较好。2021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3.2亿元,为预算的108.2%,增长12%,规模继续保持在全国第7位;支出112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9%,规模继续保持在全国第4位。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951.5亿元,为预算的168.8%;支出5715.5亿元,完成预算的86.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4亿元,为预算的96.4%;支出65.3亿元,完成预算的6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36.7亿元,为预算的106.9%;支出4903亿元,完成预算的9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4.1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8.7%;加上中央补助5575.4亿元、上年结转120.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81.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5亿元、调入资金等378.3亿元,收入总量为8512.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7.6亿元,完成预算的89.8%,增长9.3%;加上补助市县4701.8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67.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86.5亿元、上缴中央等支出87.5亿元,支出总量为8276.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236.1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33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增加1244万元,主要是根据年终账务清理结果相应调整支出。以上收支差额811万元,已包含在上述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245.5亿元中。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764.8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12.2%;非税收入119.3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9.2%。其中:增值税391.4亿元,为预算的100.7%;企业所得税204.9亿元,为预算的108.6%,主要是企业利润随经济稳定恢复增长;个人所得税54.4亿元,为预算的111.5%,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稳定恢复增长。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交通运输支出345.9亿元,完成预算的84%;教育支出215.8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公共安全支出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8.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5%;卫生健康支出47亿元,完成预算的78%,主要是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农林水支出40.8亿元,完成预算的60%,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基建项目跨年度实施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
  2021年省级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701.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071.6亿元(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856.3亿元),占比为86.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30.2亿元,占比为13.4%。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当年未支出,结余2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加上按规定转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3.1亿元、未使用的预备费26亿元、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17.3亿元、收回的省级部门存量资金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2.8亿元后,2021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86.6亿元。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68.5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59.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9.4亿元。2021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21年省级结转资金236.1亿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交通运输、金融和商业服务业方面76.4亿元,教育和科技方面33.9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31.2亿元,资源勘探、自然资源和城乡社区方面13.4亿元,卫生和社保方面14.1亿元,文化、旅游和体育方面1.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65.5亿元。
  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2亿元,比预算减少1.28亿元,主要是按照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各部门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比预算减少5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公务接待费0.1亿元,比预算减少0.2亿元。
  2021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70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47.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2.1亿元。省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成自宜高铁等铁路建设项目15亿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完成项目投资48%;乐山至西昌高速马边至昭觉段1.8亿元,截至2021年底路基工程完成40%、桥梁下部工程完成60%、隧道工程完成38%;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租赁)住房建设1.2亿元,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室内精装修完成30%;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4.4亿元,截至2021年底传染病第二住院楼已建成,传染病第一住院楼、综合住院楼、大数据中心等正在进行施工;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四川)项目0.9亿元,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转化医学大楼建设和部分急需设备购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0.8亿元,截至2021年底项目现场部分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基本完成。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6.2亿元,为预算的146.2%,实现超收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农网还贷资金收入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增长高于预期;加上中央补助40.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413.7亿元、上年结余等21.1亿元,收入总量为2551.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3亿元,完成预算的60.9%,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农网还贷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加上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413.7亿元、补助市县51亿元、调出资金等17.4亿元,支出总量为2524.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27.1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2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减少34万元,主要是根据年终账务清理结果相应调整支出。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9.9亿元,完成预算的75.2%;民航发展基金支出7.7亿元,完成预算的76.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的32.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4.6亿元,完成预算的77.2%;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的64.4%。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亿元,为预算的114.5%;加上上年结余0.9亿元、中央补助5.1亿元,收入总量为2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完成预算的73.1%;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5.6亿元、补助市县3.6亿元,支出总量为20.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4亿元。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尾数收舍增加1万元,支出未发生变化。支出决算情况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2万元,补充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10.7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万元。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94.6亿元,为预算的108.6%;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4228.4亿元,收入总量为772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3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442.6亿元,支出总量为3829.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年末滚存结余3893.2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2.1亿元,支出增加82万元,主要是按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知的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业绩预告数,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率高于年初预计的收益率导致收入增加,同时在账务处理期新确认了基金收支。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490.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822.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2.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9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365.3亿元、再融资债券1329.7亿元(含按财政部规定用途用于偿还其他存量债务的339亿元)。省级使用新增债券176.3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使用再融资债券37.1亿元。2020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2742.8亿元,加上2021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95亿元、新增举借外债7.7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08亿元,2021年末全省债务余额为1523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837.6亿元、专项债务8399.9亿元)。其中:2020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68亿元,加上2021年省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213.4亿元、新增举借外债0.9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86.5亿元,2021年末省级债务余额为10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亿元)。全省和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低于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全省限额、省级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省级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表。以上2021年省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除涉密部门外,省级116个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草案)和2021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已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请予审查。决算(草案)在报省委、省政府审议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4.1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8.7%;加上中央补助5575.4亿元、上年结转120.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81.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5亿元、调入资金等378.3亿元,收入总量为8512.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7.6亿元,完成预算的89.8%,增长9.3%;加上补助市县4701.8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67.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86.5亿元、上缴中央等支出87.5亿元,支出总量为8276.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236.1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33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增加1244万元,主要是根据年终账务清理结果相应调整支出。以上收支差额811万元,已包含在上述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245.5亿元中。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764.8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12.2%;非税收入119.3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9.2%。其中:增值税391.4亿元,为预算的100.7%;企业所得税204.9亿元,为预算的108.6%,主要是企业利润随经济稳定恢复增长;个人所得税54.4亿元,为预算的111.5%,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稳定恢复增长。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交通运输支出345.9亿元,完成预算的84%;教育支出215.8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公共安全支出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8.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5%;卫生健康支出47亿元,完成预算的78%,主要是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农林水支出40.8亿元,完成预算的60%,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基建项目跨年度实施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
  2021年省级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701.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071.6亿元(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856.3亿元),占比为86.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30.2亿元,占比为13.4%。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当年未支出,结余2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加上按规定转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3.1亿元、未使用的预备费26亿元、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17.3亿元、收回的省级部门存量资金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2.8亿元后,2021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86.6亿元。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68.5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59.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9.4亿元。2021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21年省级结转资金236.1亿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交通运输、金融和商业服务业方面76.4亿元,教育和科技方面33.9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31.2亿元,资源勘探、自然资源和城乡社区方面13.4亿元,卫生和社保方面14.1亿元,文化、旅游和体育方面1.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65.5亿元。
  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2亿元,比预算减少1.28亿元,主要是按照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各部门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比预算减少5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公务接待费0.1亿元,比预算减少0.2亿元。
  2021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70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47.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2.1亿元。省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成自宜高铁等铁路建设项目15亿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完成项目投资48%;乐山至西昌高速马边至昭觉段1.8亿元,截至2021年底路基工程完成40%、桥梁下部工程完成60%、隧道工程完成38%;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租赁)住房建设1.2亿元,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室内精装修完成30%;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4.4亿元,截至2021年底传染病第二住院楼已建成,传染病第一住院楼、综合住院楼、大数据中心等正在进行施工;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四川)项目0.9亿元,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转化医学大楼建设和部分急需设备购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0.8亿元,截至2021年底项目现场部分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基本完成。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6.2亿元,为预算的146.2%,实现超收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农网还贷资金收入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增长高于预期;加上中央补助40.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413.7亿元、上年结余等21.1亿元,收入总量为2551.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3亿元,完成预算的60.9%,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农网还贷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加上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413.7亿元、补助市县51亿元、调出资金等17.4亿元,支出总量为2524.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27.1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2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减少34万元,主要是根据年终账务清理结果相应调整支出。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9.9亿元,完成预算的75.2%;民航发展基金支出7.7亿元,完成预算的76.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的32.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4.6亿元,完成预算的77.2%;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的64.4%。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亿元,为预算的114.5%;加上上年结余0.9亿元、中央补助5.1亿元,收入总量为2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完成预算的73.1%;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5.6亿元、补助市县3.6亿元,支出总量为20.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4亿元。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尾数收舍增加1万元,支出未发生变化。支出决算情况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2万元,补充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10.7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万元。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94.6亿元,为预算的108.6%;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4228.4亿元,收入总量为772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3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442.6亿元,支出总量为3829.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年末滚存结余3893.2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2.1亿元,支出增加82万元,主要是按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知的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业绩预告数,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率高于年初预计的收益率导致收入增加,同时在账务处理期新确认了基金收支。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490.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822.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2.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9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365.3亿元、再融资债券1329.7亿元(含按财政部规定用途用于偿还其他存量债务的339亿元)。省级使用新增债券176.3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使用再融资债券37.1亿元。2020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2742.8亿元,加上2021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95亿元、新增举借外债7.7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08亿元,2021年末全省债务余额为1523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837.6亿元、专项债务8399.9亿元)。其中:2020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68亿元,加上2021年省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213.4亿元、新增举借外债0.9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86.5亿元,2021年末省级债务余额为10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亿元)。全省和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低于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全省限额、省级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省级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表。以上2021年省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除涉密部门外,省级116个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草案)和2021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已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请予审查。决算(草案)在报省委、省政府审议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2021年落实预算决议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省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争取中央转移支付5575.4亿元,盘活政府存量资产约220亿元,清理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和预算结余资金232亿元,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坚强财力支撑。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近400亿元。发行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54亿元,支持1359个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社会资本5000亿元左右。兑现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24.1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各类贷款1100亿元,有效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效应。20支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累计投资223个项目197.4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约2000亿元。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签约落地项目投资额1926亿元,居全国第1位。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87.7亿元,通过“政采贷”向1623户次企业发放贷款24.1亿元。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达直达资金2726.7亿元,惠及近1万户企业、2.1亿人次。
  (二)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推动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深化川渝财政合作,签订支持高竹新区发展、设立成渝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5项合作协议,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支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一区一策”支持省级新区重大项目建设。安排210亿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70.5亿元支持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兑现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农户补贴76.8亿元,将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测算标准提高至每亩80元。全省投入97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支持了成达万高铁、成自宜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岷江东风岩、嘉陵江利泽、岷江犍为等航电枢纽工程加快建设,全省建成高速公路521公里、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419公里、农村公路1.7万公里。研究制定“开放十条”财政保障政策,支持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提升国际班列综合竞争力,高标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支持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能级,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和运营发展。
  (三)不断增强发展动能,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21.4亿元推进“科创十条”政策落地,支持4个天府实验室加快建设,提升张江国家实验室四川基地、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等服务平台效能,支持启动航空与燃机、工业软件及信息安全、生物育种等5个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安排1.2亿元推广实施“天府科创贷”,引导金融机构向393家企业发放贷款15.9亿元,助力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甘肃省签订黄河干流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统筹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启动实施“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统筹产业发展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全省投入1240亿元支持构建“10+3”现代农业体系、“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73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5%,提高0.2个百分点。筹集1901.5亿元,在教育、卫生等领域扎实办好30件民生实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39.1亿元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5.1万人。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将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安排151亿元用于健康四川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4元提高到79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兑现近2100万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安排119.6亿元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做好地震、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工作。支持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五)着力夯实底部发展基础,切实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安排8亿元对16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给予奖励。安排8.8亿元支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对4个首次入围百强榜单的县区和6个排位上升3位以上的区给予奖励。“一镇一策”研究制定全国百强镇培育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推动财力下沉,下达市县转移支付4701.8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1.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87.8亿元,进一步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完善市县“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预算管理机制,对64个县开展“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继续实施工资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管理,全年调拨两个专户资金1939亿元。加强“三保”支出执行监控,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最低库款兜底保障机制,对风险防控重点县实施“一对一”对口帮扶指导,确保兜牢市县“三保”底线。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争取中央转移支付5575.4亿元,盘活政府存量资产约220亿元,清理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和预算结余资金232亿元,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坚强财力支撑。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近400亿元。发行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54亿元,支持1359个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社会资本5000亿元左右。兑现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24.1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各类贷款1100亿元,有效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效应。20支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累计投资223个项目197.4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约2000亿元。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签约落地项目投资额1926亿元,居全国第1位。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87.7亿元,通过“政采贷”向1623户次企业发放贷款24.1亿元。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达直达资金2726.7亿元,惠及近1万户企业、2.1亿人次。
  (二)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推动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深化川渝财政合作,签订支持高竹新区发展、设立成渝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5项合作协议,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支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一区一策”支持省级新区重大项目建设。安排210亿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70.5亿元支持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兑现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农户补贴76.8亿元,将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测算标准提高至每亩80元。全省投入97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支持了成达万高铁、成自宜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岷江东风岩、嘉陵江利泽、岷江犍为等航电枢纽工程加快建设,全省建成高速公路521公里、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419公里、农村公路1.7万公里。研究制定“开放十条”财政保障政策,支持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提升国际班列综合竞争力,高标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支持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能级,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和运营发展。
  (三)不断增强发展动能,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21.4亿元推进“科创十条”政策落地,支持4个天府实验室加快建设,提升张江国家实验室四川基地、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等服务平台效能,支持启动航空与燃机、工业软件及信息安全、生物育种等5个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安排1.2亿元推广实施“天府科创贷”,引导金融机构向393家企业发放贷款15.9亿元,助力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甘肃省签订黄河干流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统筹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启动实施“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统筹产业发展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全省投入1240亿元支持构建“10+3”现代农业体系、“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73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5%,提高0.2个百分点。筹集1901.5亿元,在教育、卫生等领域扎实办好30件民生实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39.1亿元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5.1万人。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将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安排151亿元用于健康四川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4元提高到79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兑现近2100万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安排119.6亿元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做好地震、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工作。支持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五)着力夯实底部发展基础,切实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安排8亿元对16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给予奖励。安排8.8亿元支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对4个首次入围百强榜单的县区和6个排位上升3位以上的区给予奖励。“一镇一策”研究制定全国百强镇培育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推动财力下沉,下达市县转移支付4701.8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1.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87.8亿元,进一步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完善市县“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预算管理机制,对64个县开展“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继续实施工资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管理,全年调拨两个专户资金1939亿元。加强“三保”支出执行监控,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最低库款兜底保障机制,对风险防控重点县实施“一对一”对口帮扶指导,确保兜牢市县“三保”底线。

三、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2021年,我们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省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结合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标国家改革部署,出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完成契税地方性法规立法,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研究省属国有企业专项改革财政支持政策。分类确定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处置方式,基本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制定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试行全面绩效管理。制定完善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清单和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履职行权。
  (二)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和预算约束,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资金分配、调剂追加等预算管理行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切实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和预算执行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持续硬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对33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估,评减资金3.8亿元,总体评减率58.4%。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及时分类预警、纠偏纠错。组织省级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并对25个部门整体支出、31个政策(项目)和20个省级部门的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硬化绩效结果应用,建立完善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财政部门对同级部门和部门内部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调减部门预算6.9亿元、调减政策(项目)预算1.8亿元,按“分档定级、激励约束”原则对市县转移支付应用绩效结果。建立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制度,严格实施考核监督问责。
  (四)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债券安排坚决不“撒胡椒面”,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出台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管理机制,实施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统筹地方自有财力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1688.8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圆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
  (五)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各项审查监督工作。在依法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基础上,按要求将省级转移支付预算2020年执行和2021年安排情况、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严格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省人大预算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条研究落实举措。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有关规定,主动将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报省人大备案,及时报告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和全省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等。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有关要求。
  2021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省人大预算委对此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部分地方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保障面临困难,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个别地区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省人大预算委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与本级安排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规划、重点项目的保障能力。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发挥稳增长作用。在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有序推进直达资金扩围,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继续实施“三项清理”制度,加强收回资金管理,防止资金“二次沉淀”。四是加大财力下沉,兜牢“三保”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县级“三保”支出保障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保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范围。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对短期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债券资金,及时按规定调整用于符合条件且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按计划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主动回应代表关切。认真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

  (一)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标国家改革部署,出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完成契税地方性法规立法,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研究省属国有企业专项改革财政支持政策。分类确定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处置方式,基本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制定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试行全面绩效管理。制定完善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清单和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履职行权。
  (二)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和预算约束,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资金分配、调剂追加等预算管理行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切实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和预算执行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持续硬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对33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估,评减资金3.8亿元,总体评减率58.4%。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及时分类预警、纠偏纠错。组织省级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并对25个部门整体支出、31个政策(项目)和20个省级部门的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硬化绩效结果应用,建立完善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财政部门对同级部门和部门内部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调减部门预算6.9亿元、调减政策(项目)预算1.8亿元,按“分档定级、激励约束”原则对市县转移支付应用绩效结果。建立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制度,严格实施考核监督问责。
  (四)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债券安排坚决不“撒胡椒面”,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出台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管理机制,实施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统筹地方自有财力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1688.8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圆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
  (五)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各项审查监督工作。在依法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基础上,按要求将省级转移支付预算2020年执行和2021年安排情况、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严格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省人大预算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条研究落实举措。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有关规定,主动将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报省人大备案,及时报告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和全省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等。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有关要求。
  2021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省人大预算委对此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部分地方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保障面临困难,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个别地区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省人大预算委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与本级安排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规划、重点项目的保障能力。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发挥稳增长作用。在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有序推进直达资金扩围,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继续实施“三项清理”制度,加强收回资金管理,防止资金“二次沉淀”。四是加大财力下沉,兜牢“三保”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县级“三保”支出保障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保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范围。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对短期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债券资金,及时按规定调整用于符合条件且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按计划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主动回应代表关切。认真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何晓波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