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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4年5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4-06-26 10: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4年5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政府提出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800亿元,并根据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444.7亿元,对全省和省级预算作出变动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调整情况。2024年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分别为5778亿元和1013亿元,目前未发生变动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别为13531.5亿元和3825.1亿元。今年以来,受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250.4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193.9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55亿元(其中省级65.9亿元)影响,全省支出预算增加599.3亿元,变动为14130.8亿元;同时,受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430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92.9亿元影响,省级支出预算减少212.7亿元,调整为3612.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调整情况。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分别为3910亿元和114.3亿元,目前未发生变动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分别为5907.8亿元和177.5亿元。今年以来,受中央增加下达我省新增专项债务收入645亿元(全部转贷市县)、转移支付0.4亿元影响,全省支出预算增加645.4亿元,变动为6553.2亿元;同时,受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1.5亿元影响,省级支出预算减少21.1亿元,调整为156.4亿元。
  全省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预算未发生变动调整。
  预算委员会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政府提出的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推进转移支付预算规范管理。认真执行预算法规定,及时将年初省人代会批准的省对市(州)及扩权试点县的转移支付预算和中央增加下达我省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到位,转移支付细化分配结果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备。做实转移支付项目前期基础工作,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健全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与分类管理机制,及时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加强资金整合、减少交叉重复。突出绩效管理导向,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建立转移支付分配与市县经济财政发展实绩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监督及其结果运用。
  二、持续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依法实施预算调整,切实规范预算调剂与资金调入调出,增强预算的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更大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
  三、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与债券资金管理。加强债券项目筛选与发行审核工作,加快新增债券发行进度。及时分配下达债券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加强对支出进度偏慢单位的督导,更好地发挥债券资金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对债券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高效使用。加大对偿债风险较高市县政府债务的监管力度,分层分类系统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以上报告,请审议。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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