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黄锦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全省经济总体上保持较快增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省委“两个加快”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地震灾害和经济下滑给财政工作带来的巨大困难,圆满完成了省人代会年初确定的收支预算任务,确保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
(一)全省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总体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954亿元,执行中未发生变动。根据快报统计,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1.76亿元,为预算的109.2%,剔除入库捐赠资金46.5亿元后完成995.26亿元,同口径增长18.9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2.02亿元,为预算的101.95%,同口径增长18.46%;非税收入完成309.74亿元,为预算的131.26%,同口径增长20.2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422.78亿元,为计划的100.07%,增长14.9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201.02亿元,为计划的108.26%,增长24.26%。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665.56亿元,同口径增长18.49%。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3%。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564.4亿元。执行中发生了三项变动:一是中央财政增加我省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及结算补助收入1314.23亿元;二是各级动用当年部分超收收入、上年净结余等增加支出预算92.02亿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230.61亿元并入当年预算。以上三项共调增支出预算1636.86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201.26亿元。根据快报统计,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65.18亿元,为预算的92.63%,增长68.56%。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715.48亿元,为预算的145.42%;基金支出完成721.56亿元,为预算的81.48%。基金预算结余164.02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77.8亿元,执行中未发生变动。根据快报统计,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2.56亿元,为预算的116.11%,剔除入库捐赠资金37.49亿元后完成285.07亿元,同口径增长17.4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8.82亿元,为预算的101.84%,同口径增长18.3%;非税收入完成 73.74亿元,为预算的220.19%,同口径增长12.1%。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1.5%。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309.9亿元。执行中发生了四项变动:一是中央财政增加我省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及结算补助收入1314.23亿元;二是安排捐赠收入及部分其他超收收入等增加支出预算45.79亿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20.18亿元并入当年预算;四是按规定增加对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及结算补助1312.69亿元。以上四项品迭后,调增支出预算167.51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77.41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82.68亿元,为预算的80.16%,增长40.28%。
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5亿元预备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安排阿坝州、甘孜州藏区维稳经费1亿元;二是用于抗震救灾应急抢险支出3亿元;三是用于企业解困补助等1亿元。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88.77亿元,为预算的139.8%。省级基金支出完成64.09亿元,为预算的65.61%。基金预算结余33.59亿元。
(三)贯彻《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全省一般预算平衡情况。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41.76亿元,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142.28亿元,专款补助收入734.1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补助等财力性补助578.26亿元,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478.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8.49亿元,调入资金6.8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0.44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3231.14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2965.1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9.02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44亿元,调出资金5.76亿元后,预计年终滚存结余为250.74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50.56亿元,累计净结余0.18亿元,当年赤字17.7亿元。
(2)省级一般预算平衡情况。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22.56亿元,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142.28亿元,专款补助收入734.1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补助等财力性补助收入578.26亿元,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478.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0.24亿元,调入资金6.8亿元,市(州)上解收入7.86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0.04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2391.15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382.68亿元,返还性支出120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支出538.95亿元,专款补助支出671.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9.02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支出564.02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0.04亿元,调出资金5.76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99.43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99.36亿元,累计净结余0.07亿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部分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2008年全省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41.58亿元,增长37.53%;教育支出完成374.21亿元,增长27.7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5.39亿元,增长22.2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42.37亿元,增长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60.61亿元,增长69.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4.57亿元,增长20.91%;环境保护支出完成78.71亿元,增长1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完成532.04亿元。
3、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超收87.76亿元,其中捐赠收入46.5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抗震救灾和中央及省出台的政策性增支、增加政府性投资和止滑提速、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历史债务,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2008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实现超收44.75亿元,具体安排是:捐赠收入37.49亿元用于抗震救灾,向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本金1.5亿元,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5.76亿元。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008年省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部门预算继续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92.17%,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人代会结束1个月内,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截至2008年12月31日,87个省级部门的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达到89.55%,其中63个部门一般预算执行进度超过90%。
5、省对市(州)、县(市、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08年,省财政对市(州)、县(市、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198.79亿元,较上年增长27.41%。其中,对县级补助176.89亿元,增长25.76%。下达市(州)、县(市、区)一般预算专款补助 1235.27亿元,较上年增长242.1%。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抢险、灾区群众安置抚慰、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障灾区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必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兑现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及其他涉农补贴政策等。
6、省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决算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决定,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省人大。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与回复,并制定措施计划,认真落实,不断改进工作。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2008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08年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10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33.57亿元;省级财政筹集165.21亿元 (含缴入省级金库的捐赠资金37.49亿元);市(州)、县(市、区)财政筹集49.22亿元。
全省财政共拨付抗震救灾资金1034.75亿元。其中,应急抢险支出219.12亿元;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15.63亿元。
省财政已拨付的中央和省级抗震救灾资金985.53亿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储运5.84亿元;受灾群众安置、生活救助及住房建设567.03亿元;医疗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32.38亿元;校舍维修加固及学生资助116.02亿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55.02亿元;城乡建设73.82亿元;救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62.8亿元;生产领域救灾与重建30.72亿元;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26.5亿元;救灾综合财力补助10亿元;其他领域5.4亿元。
二、关于2008年的财政工作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汶川地震灾害和宏观经济下滑影响,全省财政收入一改近年持续快速增长势头,收入增幅自5月开始逐月回落,10月当月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11月当月负增长10.4%,全年财政减收达136亿元,地震重灾地区出现大额减收。与此同时,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民生保障和维护稳定等支出需求急剧扩大,全省减收增支压力空前,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面对前所未有的艰难局面,各级财政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狠抓增收节支,支持经济发展,强化公共保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严峻形势面前,各级财政经受了考验,取得了新的进步,积累了新的经验。
(一)全力保障救灾应急
面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藏区维稳、汶川特大地震、攀枝花-会理地震和婴幼儿奶粉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主动积极,全力以赴保障救灾应急资金需要。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各级财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开通资金拨付 “绿色通道”,不分昼夜地向灾区调拨应急抢险资金,为救灾物资供应和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自始至终,全省没有任何地方因为资金支付问题影响救灾应急工作。
(二)大力开展增收节支
面对地震灾害、宏观经济波动和执行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对财政收入的严重影响,各级财政坚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奋斗目标不改变,坚持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决心不动摇。一方面,切实加强收入管理。竭尽全力挖掘增收潜力,严格依法征税,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支出。通过压缩机关公用经费、调整存量资金、集中增量资金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等重点支出需要。省级党政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10%,各级各部门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出国考察、会议培训、接待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完成了省人大年初确定的收支预算任务。
(三)努力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推进灾后重建,促进扩大内需。面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资金需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实施。截止去年底,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灾后重建基金和扩大内需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筹集的灾后重建基金,也已全部分配下达市(州)、县(市、区)。为确保今年首季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省财政提前安排一次性财政困难补助、预算内基本建设和企业加班补助等专项资金。圆满完成了省委关于2008年新增政府性投资8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是落实发展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省财政下达病险水库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发展建设资金43亿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各级财政投入带动资金23亿元,全面实施现代农业项目。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实施,安排落实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园区建设等产业发展资金27亿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加快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取消1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66亿元。
三是创新发展机制,提高政策效能。整合财政发展资金,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发展”的融资运作。研究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分类考核办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了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外贸企业出口上台阶、企业创名牌等奖励政策。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制定金融机构贷款激励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和信用担保机制建设。完善支农投入机制,推进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金、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担保风险补贴等试点工作。
(四)继续强化公共保障
2008年,全省民生支出继续增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保障基本运行。加大对下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市(州)、县(市、区)的财力性补助资金达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特别是为切实解决重灾地区因灾减收带来的基本保障困难,省财政安排下达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26.5亿元,保障了灾区政权机构运转和公共事业发展。
二是落实民生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八项民生工程”实施规划,认真开展资金平衡工作,确保筹资任务落实。2008年全省累计安排拨付“民生工程”资金501.4亿元,为计划的116%;安排拨付“富民安康”工程资金约77亿元。全力确保“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按时启动。
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财政认真落实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和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安排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城乡居民永久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灾区卫生防疫资金,确保伤员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治需要;启动农业综合开发“安民增收”项目,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增加收入。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安排下达资金,维护藏区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政策,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和省属企业遗留问题。
(五)积极创新财政管理
一是创新资金统筹模式。为支持灾后重建,省级财政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集中整合教育、卫生、农业、交通等专项资金10.5亿元,通过综合专项补助市(州)、县(市、区),统筹用于恢复重建。在“八项民生工程”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等重大项目资金筹集中,通过区域性、板块类资金的集中打包,实现了项目的整合投入。
二是创新应急保障机制。针对地震灾害应急抢险阶段灾情不明、资金保障紧迫的实际,省级财政实行了“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应急保障模式,通过对市(州)和县(市、区)专调资金、对省级部门预拨资金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灾区和部门的燃眉之急,保证了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在藏区维稳、婴幼儿奶粉事件等突发事件资金保障中,全面启动应急保障机制,及时筹集拨付资金,确保了应急资金需要。
三是创新预算管理手段。省级财政探索建立部门预算编制联审制度,加强对待批复预算的审核管理。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了基础信息库、工资直发系统与工资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针对预算编制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转大等问题,省政府批转出台了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扩大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建立绩效考评分类指标体系。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
四是创新财政监督管理。省财政从健全制度入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和扩大内需资金监管的制度规范,确保资金管理有章可循。积极完善监督机制,整合监管力量,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通过多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
“普九”化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共化解“普九”债务76.4亿元,占2005年锁定债务总额的94.4%,有135个县(市、区)“普九”债务已全部化解。基层财力薄弱、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2008年全省县级人均财力较上年提高15.8%,全省所有县(市、区)人均财力均超过了3万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财政政策和资金分配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救灾资金、捐赠资金、重建资金安排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并将代表、委员们的建议贯彻在财政工作之中。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省财政通过建立人大代表约请制度、走访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广泛听取代表的批评建议。
2008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与改革开放相随相伴,四川财政也走过了不平凡的三十年,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三十年来,全省财政励精图治、开拓奋进,财政体制完成了由“包干制”向“分税制”改革,运行模式实现了由传统的“计划财政”向现代“公共财政”转变,保障重点由“行政运转”向“民生、发展”转变。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财力逐步壮大,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法制建设全面推进。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41.76亿元,是1978年的40倍,年均增长13.1%。三十年来,四川财政为全省改革开放“铺路搭桥”,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推动改革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债务负担比较沉重,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二是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严峻的经济形势,一些地方财政基础不强、财力储备不足的问题显现无遗,财政稳健运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面对与日俱增的庞大支出,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力量有限、监管方法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关于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编制将按照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妥善安排,收入预算与全省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重点向灾后重建、民生工程和产业发展领域倾斜,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就业和科技创新的投入,促进经济止滑提速和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在2008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1.76亿元的基础上,调减增值税转型改革、利息所得税暂停征收、燃油税改革、集贸市场管理费停征、捐赠收入及其他一次性非税收入缴库等因素后,2009年预算基数为955.1亿元,按10%的增幅计算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1050.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为801.9亿元,同口径增长11.73%;非税收入安排为248.7亿元,同口径增长4.76%。上划中央“两税”安排为423.93亿元,同口径增长6.28%;上划中央所得税安排为220.85亿元,同口径增长12.71%。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1695.38亿元,同口径增长9.38%。其中,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经常性收入增长8.1%。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50.6亿元,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144.4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618.59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9.02亿元后,全省当年可用财力总额为1804.65亿元,比基数增加127.7亿元。根据《预算法》关于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1804.65亿元,增长7.62%。加上中央预通知2009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12.03亿元,2009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总额将达到2116.68亿元。
2009年地方财力1804.65亿元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327.75亿元,增长2.81%;公共安全131.84亿元,增长9.23%;教育322.97亿元,增长10.41%;科学技术25亿元,增长10.34%;文化体育与传媒30.82亿元,增长9.37%;社会保障和就业189.55亿元,增长9.09%;医疗卫生99.58亿元,增长9.23%;环境保护25.53亿元,增长9.12%;城乡社区事务110.17亿元,增长5.21%;农林水事务138.88亿元,增长10.5%;交通运输36.95亿元,增长8.39%;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56.4亿元,增长9%;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38.81亿元,增长8.03%;国债事务5.46亿元,增长5.32%。 全省基金预算安排情况是:基金收入预算209.1亿元。其中,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6.7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75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17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0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0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31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69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4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4.3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209.1亿元。
以上全省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08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收支政策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之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在2008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2.56亿元的基础上,调减增值税转型改革、利息所得税暂停征收、燃油税改革、集贸市场管理费停征、捐赠收入缴库及其他一次性非税收入缴库等因素后,预算基数为272.36亿元,按10%的增幅计算增长,省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为299.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72.09亿元,同口径增长11.57%;非税收入27.51亿元,同口径下降3.42%。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299.6亿元,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144.4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18.59亿元,市 (州)专项上解收入7.59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9.0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47.54亿元,返还性支出121.8亿元后,省级可用财力总额为391.9亿元,比基数增加27.3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规定,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391.9亿元,增长7.49%。加上中央2009年可能给予我省的专款补助312.03亿元,扣除拟下达市(州)、县(市、区)的专款补助278.66亿元后,省级一般预算支出总额将达到425.26亿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两个加快”的决策部署,2009年省级财政通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努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集中整合财力增量,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灾后重建、民生工程和促进产业发展等新增重大项目资金需要,为止滑提速、加快发展提供了较强的财力保障。省级新增财力安排民生方面的支出20.51亿元,占新增财力的75.1%,安排经济发展方面的支出6.8亿元,占新增财力的24.9%。2009年,省级财政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8.8亿元,加上预计恢复重建基金安排工业恢复重建资金71.8亿元,支持工业发展资金总额达到90.6亿元。一般预算安排用于“三农”方面支出总额预计达到117.6亿元,较2008年年初预算96.8亿元增长21.4%;加上原有财力和基金预算中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省级财政安排“三农”方面的总投入预计达到13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2.7%。
具体安排情况是:
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50.24亿元,增加10亿元,增长24.85%。另外,还通过整合财力增量和调整支出结构筹集安排,确保2008年、2009年省级财政筹集重建基金达到170亿元。
2、农林水事务37.74亿元,增加5.39亿元,增长16.66%。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推进工程1.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配套资金0.5亿元,畜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农业新品种(技术)推广、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及生猪(奶牛)贷款担保财政补助、扶贫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林业发展等共0.6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4亿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0.5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0.7亿元。
3、教育44.23亿元,增加4.17亿元,增长10.4%。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安排支出1亿元、城市义务教育经费省级负担资金0.35亿元、职业教育攻坚经费2亿元、高等教育专项经费0.65亿元。
4、科学技术9.3亿元,增加0.78亿元,增长9.19%。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科学事业专项经费0.25亿元,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0.4亿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35.32亿元,增加3.63亿元,增长11.46%。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资金0.2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0.5亿元,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及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等促进就业资金1.1亿元,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等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经费0.49亿元,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66亿元。
6、医疗卫生35.33亿元,增加7.99亿元,增长29.2%。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5.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2.12亿元,公共医疗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0.1亿元,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
7、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6.12亿元,增加2.1亿元,增长14.98%。其中,增加产业发展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资金2亿元,总额达到5亿元。
8、文化体育与传媒6.93亿元,增加0.42亿元;环境保护6.62亿元,增加0.2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9.94亿元,增加0.6亿元;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66.94亿元,增加0.6亿元;国防1.26亿元,增加0.1亿元;公共安全26.66亿元,增加1.6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79亿元;交通运输6.35亿元;其他支出37.15亿元,减少10.37亿元。
以上安排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等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省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基金收入为26.9亿元。其中,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6.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0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94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2.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26.9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6个部门2009年的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
四、关于2009年的财政工作
2009年是我省灾后重建、加快发展进入攻坚提速的关键一年。全省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财政工作,牢牢把握“两大机遇”,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认真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灾后重建,促进扩大内需;努力提高保障能力,切实改善民生;坚持科学理财,强化监督管理,为实现全省经济“止滑提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供财力保障。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和国外优惠贷款,克服减收增支困难,优化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资金,按照省委关于2009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力争达到1万亿以上的部署,地方各级政府力争筹集各类政府性资金1380亿元左右。积极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广泛吸收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需要。
严格把握投入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把握投入重点和环节。推进灾后重建,按照省委“四个优先”的要求,优先保证城乡住房重建、公共设施重建、基础设施重建和重大产业重建资金需要。促进扩大内需,管好用好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园区建设等产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缓解瓶颈制约、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避免将资金投入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行业,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注重政策机制创新。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推动财政资金由直接投资向间接投资转变。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通过财政贴息、担保补贴、金融机构贷款激励等政策手段,增加信贷投入,改善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二)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增加公共保障投入。继续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救助、廉租住房等资金需要,确保不留“硬缺口”。针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适度扩面提标,提高保障水平。省、市财政继续加大对下支持力度,逐步把民生保障支出纳入财政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保障能力。
确保各项政策落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执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标政策,扩大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就业再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就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对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和农村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富民安康”工程、“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实施,支持棚户区改造,确保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廉租住房、“家电下乡”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
继续完善保障机制。研究常态与非常态政策的接续问题,逐步将灾害应急状态下的民生保障政策纳入正常保障体系,防止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和完善基础信息管理,防止因数据失真、更新不及时出现的经费缺口及损失浪费问题。探索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保障责任分担机制。
(三)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
针对今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情况,加大对收支形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预算执行动态,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压缩“人、车、话、会”等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信息化建设,严禁超标建设。加强重点项目支出管理,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认真做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税费改革、资源税适当扩大征收范围,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一系列改革的准备工作,细化改革方案,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严格预算执行考核,加强部门结余管理。深化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转移支付因素和权重,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期间财政激励约束分类考核机制,加大奖补力度,强化机制效应。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建立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以及三江源保护的转移支付模式,实施对主体功能区的差别扶持。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
(五)努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要严把资金投向。加强财政资金投向监管,确保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搭顺风车”、滥用“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扩大建设范围的问题。
要确保运行安全。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避免资金拨付过早、形成闲置。构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事前核查把关、事中动态监控与事后及时检查,有效防范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要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促进资金节约,确保项目质量。推行支出绩效考评,扩大考评范围。注重投资评审,加强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评审。严格制度约束,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健全内控机制,防止资金损失浪费。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喜之年,也是我省灾后重建、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异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20090205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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