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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来源:20201207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07 10: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4120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727.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9.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10986.7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4.4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11191.1亿元。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4.2亿元、结算补助75.2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5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9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1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795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3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9.6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42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82.4亿元,变动为2748.6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4.4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76.3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371.9亿元,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为2376.7亿元。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贫困地区转移支付85.7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1.4亿元、结算补助65.3亿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7.7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7.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3亿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2600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174.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0.4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5174.5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54.6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1.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0.4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1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0.6亿元,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为111.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因宜宾市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57.9亿元、泸州市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增加57.3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107.9亿元变动为165.2亿元。因宜宾市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57.9亿元、泸州市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6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增加59.5亿元,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76.5亿元变动为136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11亿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8.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2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2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增加1亿元,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为9.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减少547.3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5108.5亿元变动为4561.2亿元。受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124.5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4907.2亿元变动为5031.7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等因素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减少480.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429.1亿元调整为2948.2亿元。受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等因素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109.2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453.7亿元调整为3562.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经国务院批准,11月中旬财政部先行下达我省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4亿元。为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省政府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14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

按此举借债务后,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114亿元,由5174.5亿元变动为5288.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111.3亿元。同时,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相应变动为12861亿元,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167亿元之内,债务率低于国际通行的风险预警线,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以上114亿元全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二、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3.6亿元,为预算的84.1%,增长3.4%;支出完成8563.1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6.5%,增长0.8%。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4.6亿元,为预算的86.1%,增长2.9%;支出完成1557.4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65.5%,增长17.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723亿元,为预算的10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过年初预期;支出完成4292.9亿元,为拟变动预算(1至10月拟变动预算,不含11月中央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下同)的83%。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0.2亿元,为预算的91.9%;支出完成61.9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55.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至10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1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53.9%;支出完成83.4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61.4%。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亿元,为预算的66.3%;支出完成0.2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2.2%。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进度较慢的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国有资本收益,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缴入国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较往年延后,影响了收入缴库进度,进而影响了支出进度。目前,各级财政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并加快支出执行,预计年底前能够实现收支预期。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92.2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0.9%;支出完成3986.2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9.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07.4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1.7%;支出完成2891.2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1.1%。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作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手段,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至10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约799亿元,地方承担约712亿元。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一)前期债务举借及使用

截至9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发行的新增债券2316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涵盖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7个期限品种,其中10年及以上期限债券达1959亿元,占比为84.6%;债券平均期限15.8年,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6%。

发行的2316亿元债券中:一般债券476亿元,分别为3年期26亿元、5年期20亿元、7年期100亿元、20年期99亿元、30年期23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交通建设182亿元、社会事业102亿元、农林水利建设89亿元、市政建设71亿元、生态环保20亿元、能源基础设施等其他12亿元;专项债券1840亿元,分别为5年期22亿元、7年期189亿元、10年期760亿元、15年期400亿元、20年期232亿元、30年期23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698亿元、社会事业38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302亿元、农林水利169亿元、生态环保128亿元、城镇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116亿元、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32亿元、能源项目14亿元。

2316亿元新增债券安排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点项目保障有力。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重点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重点支持了天府国际机场、出川高铁、岷江航电枢纽工程、成都大运会、绵阳科技城等重点项目。二是加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力度。安排用于资本金和组合融资项目410亿元,占已发行专项债券的22%左右,较好地发挥了债券资金撬动引领作用。三是优先支持重大铁路项目建设。首次安排铁路项目107亿元,有力支持了成自宜高铁、汉巴南铁路、轨道交通资阳线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

从投资拉动看,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放大效应在6倍左右,专项债券在组合融资项目的放大效应在4倍左右,专项债券在其他项目的放大效应在2倍左右。2020年我省已发行专项债券1840亿元,预计可拉动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用于项目资本金和组合融资410亿元,预计可拉动投资2140亿元左右;用于其他项目1430亿元,预计可拉动投资2860亿元左右。

(二)此次拟新增举借债务及使用

此次全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为114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1254万元;按照目前同期地方政府债券利率测算,预计2021年至2030年需支付利息32.1亿元,本息合计146.1亿元。债券期限结构将按照财政部规定,结合债券市场情况合理确定。

财政部要求,此次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需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合格资本补充工具,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在明晰各方责任、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穷尽自救手段和市场资源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基础上,坚持一行一策,各省制定合理利用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风险化解实施方案。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财政部此次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4亿元需待国家批准我省实施方案后才可发行使用,省政府将根据国家批准实施方案的额度发行。如国家批准实施方案的额度小于财政部此次下达额度,差额部分将由财政部在2021年收回,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举借政府债务筹措资金,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建设和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对稳投资、促消费、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给予了高度关心支持,为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了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四川省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助推各地做好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设立专项债券监管账户,建立专项债券监管账户管理制度,防止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防范资金挤占风险,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督促市县进一步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指导市县将无法及时使用的债券,按规定程序调整用于洪涝灾害、灾后重建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推动项目建设早见成效,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债券资金绩效管理。积极开展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跟踪问效,引导地方政府树立“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管理理念,避免出现“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促进债券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较高的地区在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确保到期政府债券及时足额偿还。指导市县科学制定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年度实施方案,稳妥落实化债措施。积极争取将我省部分地区纳入建制县隐性债务化债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缓释到期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

四、今年后一个多月重点工作

今年后一个多月,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持续加强财政运行调度。实行财政运行“日监测、周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统筹加强财政运行调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切实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加快抗疫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进度,切实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疫情防控、市县“三保”等重点支出。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再融资债券资金及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继续做好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信息共享比对和隐性债务变动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实施到期隐性债务借新还旧,动态监测全省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对化债不力地区进行约谈,督促各地落实好化债措施,力争全面完成年度化解计划。根据国家批准的实施方案,加快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有序推进契税地方性法规立法,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做好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收官工作,不断提升全省改革的整体性、均衡性和联动性。

五、2021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

按照《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报告如下: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编制2021年预算。

收入预算方面: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今年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积极稳妥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结合收入政策、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测算,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形势和疫情影响,充分衔接财政中长期规划,初步预计2021年财政收入运行与经济运行趋势基本保持同步。

支出预算方面: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保一优”重要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突出保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强化全面统筹、加强风险防范,合理编制支出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灾后重建等领域资金需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集中财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两新一重”项目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支持形成新发展格局。

来源: 20201207四川日报
终审: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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